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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座禮儀聖事部部長 羅伯特.薩拉樞機 — 「邁向真確落實《禮儀憲章》」中文譯本 + 導讀 (6) -- 後篇 + 個人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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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禮儀2016-薩拉樞機開幕辭 - 本文屬於一個文章系列。
§ 6: 本文

上文 筆者答應過,會找一些對薩拉樞機的回應大家來研究一下。大家很關注的就是緊接着薩拉樞機在7月5日的演講,梵蒂岡新聞處在7月11日出了一篇 新聞稿,大家也可下載 pdf,這也是香港教區 禮委會 在網頁頭版放的那張圖,如下:

HolySeePressOfficeCommunique20160711.jpg

內容可總括如下:

  1. 薩拉樞機強調彌撒聖祭的尊嚴、態度及朝拜是正確的。
  2. 有人誤以為樞機頒布了有關禮儀方向的新指引,在將臨期也不會有新的指引。
  3.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仍然有效,而其中第299條解釋了禮儀方向
  4. 教宗方濟各的意思是,羅馬禮普通形式仍然是西方教會的一般彌撒形式,而羅馬禮特殊形則不會取代普通形式的地位。 (must not take the place of the “ordinary” one)
  5. 以上的訊息是教宗在一次近期的會面跟薩拉樞機表達的。

筆者想分享一下這幾點的看法。

有關於第1點,相信沒有人會反對。我們要保持彌撒是朝拜的性質,必須有莊嚴的態度。而這正正是薩拉樞機整篇演講的 重點。筆者也說過,禮儀方向不是樞機演說的重點,禮儀本質和如何幫助信友更能有果效地參與彌撒才是。禮儀方向只是培育信友及司祭的重要途徑。

至於第2點,其實樞機在他分享有關朝東禮儀的建議之前,他也表明自己是以司鐸兄弟及主教的身份所作的謙遜建議,而 不是以禮儀及聖事部部長的身份。其實樞機明明白白地 講明了 這是他個人的意見。至於這一點,樞機是很明確的。至於其他人聽錯了,那也真的沒有辦法。

CardinalSarah_SacraLiturgia2016

但當我們來到 第3點時,我們就得留意一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第299條中,頭段有關禮儀方向及祭台建築的部分的拉丁原文及中英文譯文如下:

Altare maius exstruatur a pariete seiunctum, ut facile circumiri et in eo celebratio versus populum peragi possit, quodexpedit ubicumque possibile sit.

設立祭台時,在可能範圍內,應盡量使它與牆壁分開, 以便司祭等易於環繞行走, 並能面向會眾舉行感恩祭。

The altar should be built apart from the wall, in such a way that it is possible to walk around it easily and that Mass can be celebrated at it facing the people, which is desirable wherever possible.

在英語世界中,很多人誤以為那一句「which is desirable wherever possible」,即「在可能範圍內是較好的」是指「Mass can be celebrated at it facing the people」,即「面向會眾舉行感恩祭」。殊不知當我們看拉丁原文,發現「在可能範圍內」的那個 _quod_字,並不能指向舉行聖祭的那一句,而只能指向「盡量使[祭台]與牆壁分開」的那一句。因為 _quod_屬中性,而 _celebratio_屬陰性,故此 quod 開頭的那個副句是不可能指向有關舉行感恩祭而言的。

這一錯誤也反映在英文譯文版的《羅馬彌撒經書總論》的行文排列中,讓人誤以為面對會眾的彌撒是「在可能範圍內是較好的」,但這其實原文的意思是:「祭台與牆壁分開是在可能範圍內較好的」。雖然中文譯文沒有這般誤譯,但英語世界的誤解卻廣為流傳。

另外,禮儀及聖事部於 2000年4 月10日的一封由當時的部長 Cardinal Jorge Medina Estevez 及秘書長 Archbishop Francesco Pio Tamburrino 共同簽署的官方封函 (Protocol No. 564/00/L) 指出:

  1. 向着信友及面朝東方的彌撒同樣是符合禮儀法規,兩者均被視作可行。
  2. 禮儀法規本身沒有傾向任何一種方向,故不可以法規本身去論述哪一種方向較接近教會的意思。
  3. 教區主教有權及有責任去協調自己教區的禮儀事項,但這權責並不包括禁止或單獨使用某一個合法的禮儀選項 ——即教區主教不可以規定或禁止向着信友或面朝東方的彌撒 (信中特別指出是美國亞拉巴馬洲的伯明翰教區,因為這封信函源起就是該教區的一封信件)

有關《羅馬彌撒經書總論》第299條的拉丁文詳解、禮儀及聖事部的2000年信函等等議題,讀者可以看這些延伸閱讀:

CCWatershed - Showdown in Arkansas over “Ad Orientem” CCWatershed - What they didn’t tell you about “Mass facing the people” Fr. Z’s Blog - What does GIRM 299 really say? GIRM WARS: Another front open in Iowa

由此可見,朝東彌撒本身就是禮儀法規所容許的,一如筆者之前所說,薩拉樞機朝東建議只是在鼓勵神父主教們使用法規本身已容的合法選項,而非改變一個既有的禮儀規定。所以新聞稿中的第3點大原則上是沒有錯的,但也同時很容易令人誤解。

關於第4點。 其實 薩拉樞機沒有提過舊禮彌撒會取代新禮彌撒的地位。雖然他有建議修院也應包括舊禮彌撒的訓練,但樞機的 意思 只是讓準備成為神父的人能夠藉着舊禮彌撒,能以傳承論釋法去舉行革新後的禮儀:

我並希望加上這一項:古老的羅馬禮——意即舊禮 ( usus antiquior) ,其整全而豐富的舉行,應納入為神職培訓重要的一環。 假若我們沒有體會過梵二教長們所熟悉、並曾孕育出世世代代眾多聖人的禮儀傳統之美,我們怎能在傳承詮釋法原則下理解並舉行革新後的禮儀儀式呢? 懷著有智慧的開放之心,面對教會奧秘和數以百年計的豐富傳統,並以謙遜受教之情,聽從聖神對今日教會的話語,都是歸屬耶穌基督的真正標記:耶穌就對他們說:「為此,凡成為天國門徒的經師,就好像一個家主,從他的寶庫裏,提出新的和舊的東西。」

另一個會令人誤會的就是:朝東彌撒屬舊禮,面朝教友則屬新禮。但這個誤會已在上述第3點解釋了,在新禮彌撒中,面向教友或面朝東方均是法規所容許的,故不必須重覆敍述了。

所以這新聞稿的第4點令人有點摸不著頭腦。

第五點:沒有甚麼可討論的地方。


由此可見,教廷新聞處的新聞稿其實和薩拉樞機的演講沒有甚麼大衝突,它最重要的意義只在於澄清了薩拉樞機的朝東彌撒建議只屬個人建議,而非教會禮規的新指引。但其實樞機本人也說得頗為清楚的。所以一如 美國的雷蒙.柏克樞機 (Raymond Cardinal BURKE) 最近 回應 說:

我完全同意他[薩拉樞機],而我相信很多之後的意見都不反映事實,也不公平。

I agree with him [Cardinal Sarah] completely, and I believe that many of the comments made afterwards are not well-informed and are not fair.

正如筆者在整個系列的 開端 所說,坊間流傳很多的訊息都只是在抽取樞機的一兩段說話,將其無限擴張來說。這種扭曲樞機的意思而發揮自己的取態是不誠實的,也有違天主教會一向著重以真理為依歸的訓導。

然而,筆者認為如果讀完樞機整篇講辭,我們很難不贊同樞機的看法:重新確認禮儀在我們信德生活中的地位,清楚將目標訂為協助教友真實而有果效地參與禮儀,向神職及教友提供有關禮儀的信理培育,在禮節容許的選項中選取對信友最為有利的方案,並長遠地繼續「新禮儀運動」及「革新中的革新」。

在於某些反對樞機的意見中,筆者也同意如果沒有禮儀培育的配合、禮儀譯文的幫助,單單改為面朝東方舉行彌撒或減少本地語對信友的得著有限。但樞機正正在挑戰我們,要突破我們的習慣,加強禮儀培育、利用科技讓信友更容易有拉丁-本地語的禮儀經文書作輔助,再推廣一切有利於信友的禮儀行動,以讓信友能真實地及有果效地參與禮儀,得以舉心向上,實現地上天國的臨現。

分類: 教區 普世教會 羅馬教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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