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繼容的短講來到最後的一件聖事,就是婚配聖事。由於內容豐富,也很貼近很多教友的日常生活,讓我們也分兩次來看。

原文可看這裡: 第二十集:婚配聖事 及 第二十一集:婚姻聖事的許諾
各位聽眾:
今晚我們開始講第三組:服務聖事的二件「婚配聖事」,亦都是天主教會七件聖事最後的一件。由於時間的關係,我們會以聖經為基礎,和大家講及天主教的婚配聖事的本質,夫婦間的愛情,和夫婦對生育的開放態度這幾點。
聖經是以天主按照自己的肖象創造男人和女人而開始(創1:17-18)。聖經更加確定男女是為了對方而受造:「人單獨不好」。「為此,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 二人成為一體[這不是單單說夫婦間的性行為,也是這身體的合一所標記著的二人的位格的共融]」(創世紀2章18-25節)。即是說, 結了婚的男女,他們的生命永遠結合在一起。主耶穌亦親自提過這種結合:「這樣,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瑪竇福音19章第6節)。
耶穌在開始祂的公開生活的時候,應祂的母親,聖母瑪利亞的要求,在參加加納婚宴的時候,行了第一個奇蹟。教會認為耶穌這個行動,非常重要。 因為教會看到主耶穌對婚姻之美好的肯定,並意識到自那一刻起,男女的婚姻,要成為主耶穌基督臨在的一個有效標記。
耶穌亦都曾經明確指出男女結合原來的意思,就好似造物主在起初所願意的一樣,男女之間的婚姻結合是不可以拆散,因為是天主親自制定:「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瑪19:6)。 而且主耶穌亦都講過,梅瑟准許人休妻,是對人的心硬作出讓步 。
教會對 婚約的不可拆散性 的堅持,使人感到困惑,並且看來好像是一個不可能實現的要求。其實 耶穌並無加給夫婦一種無法承受的重擔。祂來是為了恢復受造界被罪惡破壞的原有秩序,親自賦予人力量和恩寵。所以 夫婦只有透過追隨基督、犧牲自我和背負自己的十字架,才能夠「領悟」婚姻的本質[夫婦並不透過浪漫、感覺去領悟婚姻,而是透過犠牲自我、肖似基督去領悟婚姻!], 並且在基督的幫助下,生活出這個「本質」。所以基督徒婚姻的恩寵是基督十字架所產生的果實,而十字架是整個基督徒生活,包括婚姻生活幸福的根源。
……
各位聽眾:
今晚我們繼續講婚姻聖事的「許諾」(有些文件會翻譯成「合意」和其他問題)。
領受婚姻聖事人,是受過洗的一男一女,他們應該是自由結合,並自由表達他們的「許諾」。所謂「自由」的意思就是無受到強迫,無受到法律或教會法的阻礙。教會以新婚夫婦彼此的「許諾」作為「成立婚姻」不可或缺的因素。即是說, 無這個自由的「許諾」,就無婚姻。[「某某,你是否自願與某某結為夫婦?」「是,我自願。」]
在婚姻慶典裏面, 証婚的司鐸 (或者執事) 以教會的名義接納新人的「許諾」,並給予教會的祝福。[在拉丁教會的理解中,教會代表只是見證,聖事是夫婦二人互相施放給對方的]教會聖職人員以及見證人的臨在,都是為了要指出婚姻是一件教會事件。為了這個理由,教會通常會要求教友以教會的儀式締結婚約。
……[請到原文處看陳博士講解教友與非天主教徒及非教友的婚姻!]
我們在開始的時候講過, 婚姻關係是由天主親自建立,[故此,人也沒有權更改婚姻的意義] 所以領了洗的人之間的既已婚姻,是永遠不可以拆散。這種關係是由夫婦自由的人性行為和圓房而產生,從此不能再廢止,而且成為由天主的忠信所保証的一種盟約。教會無權違反天主上智的這個安排。所以為何天主教會不准離婚。
為了鞏固夫婦間這種不可拆散的結合,使他們的愛情更趨完美,天主透過婚配聖事賜給夫婦這件聖事本有的恩寵, 使他們彼此在夫婦的生活裏面,在生育和教養兒女的時候,彼此幫助,互相成聖。而主耶穌基督正是這個聖事本有恩寵的泉源:基督同夫婦在一起,賦予他們力量,使他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追隨祂,互相寬恕,「懷著敬畏基督的心,互相順從」(弗5:21);而且以一種超性的、細緻和豐富的愛情守護住方。
今晚時間又差不多,多謝大家收聽,明晚再見,主佑!
很多教友沒有意識到,婚配是一件聖事,而且是屬於服務聖事。
現時很多教友都被世俗的意識所影響,以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慶祝二人之間的浪漫。可惜,這樣的想法卻只能看到婚姻的表面,因為婚姻比單純的「浪漫感覺」有意義得多了。能夠明白婚配聖事的真諦,能夠幫助信友渡一個真正幸福和使人成聖的婚姻生活。
筆者認為,教友應該先想一想,為甚麼婚姻是一件「服務聖事」?這件聖事是在為誰服務?正如另一件服務聖事,即聖秩聖事, 婚配聖事的益處不單單是為了領受聖事的夫婦,也包括日後在這家庭的子女,以及教會團體。
婚姻本身先於基督宗教的出現,始於天主的創世工程;然而基督卻將其聖化,將基督徒之間的婚姻升格為聖事,賜予恩寵,使基督徒夫婦的關係能夠肖似基督及教會的關係。
有一次在探討婚配聖事時,筆者當時提到在婚配當中,夫婦二人將自己完全交付給對方,丈夫完全屬於妻子,而妻子完全屬於丈夫。當場有一位慕道班導師答了一句:「其實也不是這樣嚴重。」筆者即時回應:沒有誇張,因為婚盟就是這樣: 婚姻應肖似基督及教會的盟約。 在婚盟中,丈夫先肖似基督,將自己完全獻給妻子;而妻子在接受丈夫的愛後,也應肖似教會將自己完全獻回給丈夫。(參考聖保祿宗徒致厄弗所人書5:22-33)夫婦二人如果不勉力學習基督和教會的愛,他們的婚姻是有所缺失的。
在聖經中的盟約 (covenant) 和合約 (contract) 不同。合約是物與物的交換,然而盟約是整個人與整個人,或人與神的交換。 所以基督以犧牲自己跟人所立的盟約,是基督將自己完全犠牲所立的盟約,而教會的回應則需完全將自己歸屬於基督。在婚盟中,丈夫和妻子應該完全將自己作為禮物交給對方,這才能夠完滿婚姻的真正意義。 婚禮中,男女二人就是在眾人面對作這這一個承諾,表示自己願意將自己交付給對方;高雅的服飾、漂亮的佈置不是為了拍照好看,而是為了點出新人承諾是非常降重,且在改變二人的生命。忽略了婚盟的意義,多華麗的服飾及佈置也毫無意義。

然而現代社會的婚姻觀卻只是尋求開心、一刻間的浪漫,將婚禮一日的活動代替了婚姻一生的盟約。我們如何能夠幫助準備結婚的青年、已婚的教友、及慕道者理解到這婚姻的真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