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真的不到我們幾位《樂山樂水》的作者不服,我們其中幾篇最受歡迎的文章都是和 小孩子 參與禮儀有關。不久前筆者也帶著兩歲的兒子參與聖周六的復活節守夜慶典。大家也知道這一晚的禮儀是整個禮儀年曆的最高峰,也是最長的一晚禮儀。對於一個會走動卻未有能力控制自己的小孩子來說也是一種磨練 (磨難?)。筆者也有少許經驗想跟各位分享,各位家長讀者不妨讀後也投稿分享一下你們的經驗及想法。
1) 小朋友的觀察力 #
照顧兩歲的小朋友跟一歲的小朋友感覺很不一樣。一歲的小朋友基本上只能大概理解一些身邊恆常發生的事,但兩歲的小朋友卻開始有能力理解禮儀。兒子平日已留意到神父灑聖水,用吊爐獻香,派聖體等等。今天他更留意到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有新火、有遊行 (其實他在聖枝遊行之後已多次提到拿著樹枝遊行)、有點蠟燭。筆者認為這樣的觀察力對我們控制小朋友的行為很有正面作用。
2) 小朋友的專注力 #
兒子的專注力還算可以,但要他在差不多3小時的禮儀坐定定是不可能的。老實說,大人也會有分心走意的時候。這時筆者就「利用了」他的好奇心。
筆者在禮儀開始前跟兒子說:「如果你乖,待會你就可以自己拿一枝蠟燭。」兒子馬上乖得像機械人,帶他去洗手間無難度,叫他遠遠地站著看神父祝聖新火無難度……當然,這樣的專注力也會消散。到了讀經的時候,我就跟他說天主創世的故事,他也很喜歡聽。這樣他便是乖乖坐著參加禮儀。
3) 小朋友的禮儀觸覺 #
筆者常常覺得,小朋友的禮儀觸覺都比大人強。只要在禮儀中有足夠的動作、足夠的標記,小朋友很容易就明白在祭台發生的是甚麼事。兒子很喜歡參與禮儀中的對答,也愛問不同禮儀物品是甚麼,上面寫的字是甚麼意思,唱歌在唱甚麼……這些都是一些很好的機會讓我們幫助小朋友更主動地參與禮儀。就如《禮儀憲章》中提到:
可是,為獲得圓滿的實效,信友必須以純正的心靈準備,去接近禮儀,又要心口如一,並與上天恩寵合作,以免白受天主的恩寵。所以,牧靈者應該注意,使在禮儀行為中,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前遵守法律,而且要使信友 有意識地、主動地、實惠地 參與禮儀。《禮儀憲章 Art.11》
作為家長,我們是小朋友信德的首要培育者。尤其是父親,我們如何能夠幫助我們的小朋友有意識地、主動地、實惠地是我們最貼地的禮儀培育。
4) 小朋友的感受 #
兒子在禮儀中被各樣事物吸引,沒有睡覺,最後累得不得了。但筆者希望他最後能夠對聖週六的神聖神儀能夠有一個美好的回憶,便耍了一個小手段:「今天復活節,你在彌撒也表現得很好,我們先吃雪糕才回家好不好?」兒子馬上精神百倍,還很有耐性地等爸爸媽媽跟其他教友寒暄幾句才離去。
到了臨睡覺的時候,太太問兒子他整天最開心的是甚麼,他說:「望彌撒!」筆者心想:「奸計得逞了」
老實說,兒子在彌撒中有忍不住要大聲說話,也有想走動散心。但筆者覺得以兩歲的小童來說,他的表現也算是很好的了。與其在彌撒後囉唆他,強化他的負面感覺;倒不如稱讚他做的好的時間,以小獎賞鼓勵他下次繼續努力。畢竟,小朋友彌撒中不耐煩是正常的,但要小朋友愛天主,愛彌撒,愛教會的慶節似乎是現階段最重要的事。
梵二的《教會憲章》如此說:
家庭猶如一個小教會,父母應該以言以行做他們子女信仰的啟蒙導師,用心培養他們每人的前途,尤其是修道的聖召。《教會憲章 Art. 11》
家庭就是一個小教會,父親更尤其是他子女的首個牧者。父親是家庭和天主的橋樑 ( pontifex)1,任重道遠;就如舊約諸聖祖,父親就是要負責代表家庭向天主獻祭,同樣他負責帶領他的家庭走向天主、向他的家庭講解天主的道理。
各位讀者的家庭如何度過了復活節?不妨留言,或 投稿 給我們分享一下!
- Ponti 本字為橋樑, pontifex 字面解作「建築橋樑的人」,後來特別用於神人之間的中介人,即司祭。故此教宗也稱作 Pontifex Maximus (最大的築橋者——最大的司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