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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聖樂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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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很早前提過,禮儀中用的音樂應是聖樂,最理想是使用教會建議的聖樂,即《 Graduale Romanum 》中的不同對經。筆者也就這個問題和讀者討論過,現在香港教區所用的頌恩雖然是教區所批准,但始終離《禮儀憲章》及《羅馬彌撒經書總論》的要求很遠,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教會以額我略曲為羅馬禮儀的本有歌曲,所以在禮儀行為中,如果其他歌曲條件相等,則 額我略曲佔優先。《禮儀憲章 n. 116》

額我略歌詠( cantus gregorianus)既是羅馬禮儀的固有部分,因此,應在平等中享有特殊地位。其餘各類聖樂,尤其是複曲調聖樂,只要符合禮儀精神,並有助於信友參與,均不應禁止。由於不同國籍的信友共聚一堂的機會正日益增加, 謹望大家至少能以拉丁文及簡單的曲調,一同詠唱「彌撒常用經文」( Ordinarium Missae)的某些部分,特別是信經和天主經。《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n.41》

Views from the Choir Loft 有 博文 指出,美國密切根州的 Marquette 教區主教多伏爾主教(Bishop John Doerfler) 最近就該教區的禮儀音樂 發函,希望在未來五年,即到2020年尾,該教區藉以下規定推廣及重建聖樂:

  1. 堂區及學校要學習以英文詠唱《羅馬彌撒經書》的「常用部分」1,並不時詠唱
  2. 堂區及學校要學習詠唱 Missa Jubilate Deo 彌撒曲2中的 Kyrie (垂憐經), Sanctus (聖聖聖), 和Agnus Dei (羔羊頌),並不時詠唱
  3. 堂區和學校要學習,以每人都能唱的簡單曲調詠唱英文的領主詠對經,這領主詠對經是要在每一台主日彌撒詠唱。其他聖歌可在領主詠對經後唱。
  4. 該教區預計於2017年將臨期出版一本教區聖歌集,包含了古典到當代的聖樂,以保障聖樂的音樂品質及教理完整。
  5. 教區聖樂總監將每年提供工作坊,以協助堂區樂師執行以上指示。聖樂總監亦會協助公教學校的音樂老師,在學校課程及學校彌撒中配合。

筆者對這位主教的指示感到十分驚喜。作為主教,他一定會在推廣聖樂及禮儀遇到阻力,然而這就是一個主教的份內事。願上主協助這位熱愛禮儀恭敬天主的主教!

回到我們這裡,在香港推廣聖樂也有很大阻力,很多人認為傳統聖樂已經「落後」,不附合梵二的要求。但是,梵二正正要求我們以額我略聖歌為優先、要教友以拉丁文詠唱彌撒。究竟梵二中對於聖樂的指引何時才能被 執行


  1. 彌撒分為「常用部分」(Ordinary) 及「本有部分」(Propers)。「常用部分」就是彌撒中基本不會變的部分,而「本有部分」就是會就彌撒的時期、慶節、意向會改變的部分。詳情可看之前的 介紹

  2. Missa Jubilate Deo 十分易唱,可參考以下示範:

分類: 普世教會 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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