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申:無讀過香港教區教理中心 兩年制教理講授訓練課程,即是平常簡稱教理班。不過身邊都有好幾位朋友在讀或已讀過。早幾天有機會見到教理班的一份禮儀功課,題目如下:
請 細續《禮儀憲章》的緒言及第一章﹝即第1至46節﹞,然後試用一千字 反思 這文獻中所描繪的禮儀改革及禮儀生活和你自身所領會 / 感受的 禮儀及信仰生活有何連繫 / 關係。 ( emphasis original)
看到這裡感到有點熱血,讀書做功課 mode 就來了。嘩,這功課的難度似乎是要用短短一千字寫一個很大的題目呢!
不知道是否每年也有這份功課,但我想這份功課的範圍在這幾年擴闊了很多。
首先在2007年,前任教宗本篤十六世頒布 《歷任教宗》( Summorum Pontificum)自動手喻;及後「天主的教會」宗座委員會 (Pontifical Council Ecclesia Dei)在2011 年再頒布 《普世教會》( Universae ecclesiae)指引。前者教宗放寬了所有拉丁禮神父﹝香港所有神父均為拉丁禮﹞跟據1962年所出版的禮書舉行彌撒的自由,同時亦指明他們可以自由使用1961年出版的日課經,同時 致信 給全球主教邀請他們要歡迎;後者則重新確認了《歷任教宗》,並再放寬了某些規限。說白一點,教宗容許神父跟據 梵二前的《羅馬彌撒經書》 舉行彌撒1。
由於天主教會大部分的神父均為拉丁禮,這個影響其實非常深遠,的確在全球很多堂區在2007年後漸漸舉行「特殊形式彌撒」,吸引了很多的教友,亦提供了很多的聖召。如果我們以為《禮儀憲章》是廢除了梵二前的禮儀,我們便無法理解教宗本篤的決定。我們需要正確理解《禮儀憲章》描繪的禮儀改革,才能理解本篤致全球主教的信中所提到的「互相增益」(mutual enrichment)2。

另外,在2013 年2月14日,教宗本篤在其任期內最後一次與羅馬的堂區神父會面時 提到,梵二會議有真正屬於與會教父們的會議(Council of the Fathers),也有媒體的會議(Council of the Media)。前者是真正的梵二,而後者卻是媒體佈道而信友最易接觸到的。教宗提醒,兩者內容非常不同 (It was almost a Council apart) 。不同的地方不是在於文獻本身,卻在於用著不同的傳釋。本篤的意思就是,真正的會議應由信仰的角度去讀文獻,而媒體的會議卻是透過政治的有色眼鏡,所以會議中的一切都是政治鬥爭、權力鬥爭。而本篤特別提到:
there was no interest in liturgy as an act of faith, but as something where comprehensible things are done, a matter of community activity, something profane.
他們不對禮儀作為一信德的行為感興趣,反而視禮儀為一個地方舉行可理解之事、一個團體活動、一個世俗的事。
反過來說,禮儀應該是在舉行著超越我們所能理解的事、一個超越團體的活動、及一件超性的事。如果我們未能有著這樣的理解,我們也不能真正理解《禮儀憲章》所描述的禮儀生活。
一千字要寫這麼多東西……我沒有去讀教理班是否「執返身彩」?如果大家要寫這篇功課,有何高見?
- 即俗稱「舊禮彌撒」,教宗稱之為「羅馬禮特殊形式」(Extraordinary Form of the Roman Rite) 。這相對於梵二後1969年將臨期開始使用的《羅馬彌撒經書》的彌撒則俗稱「新禮彌撒」,教宗稱之為「羅馬禮通常形式」(Ordinary Form of the Roman Rite)
2. For that matter, the two Forms of the usage of the Roman Rite can be mutually enriching ( LETTER OF HIS HOLINESS BENEDICT XVI TO THE BISHOPS ON THE OCCASION OF THE PUBLICATION OF THE APOSTOLIC LETTER “MOTU PROPRIO DATA” SUMMORUM PONTIFICUM ON THE USE OF THE ROMAN LITURGY PRIOR TO THE REFORM OF 1970, paragraph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