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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二文獻及精神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

只我由開始對教會禮儀及歷史有興趣開始,久不久便聽到有人說,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下稱梵二﹞說拉丁文已不再用了,全部只用本地話,這就是梵二精神。唔,這是很明顯的,因為別人說從前的彌撒用拉丁文,而我每周參與的彌撒都是中文的。

到了高中,在我應該要讀書溫習準備高考時,我總喜歡做些對考試毫無幫助的事。除了打機外,其中一個就是真的看看梵二文獻。例如梵二怎樣說拉丁文及本地話。畢竟「禮儀本地化」是一個大課題。這樣我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

當我閱讀梵二的禮儀憲章時,發現它是這樣寫的:

一、在拉丁禮儀內,除非有特殊法律規定,應保存使用拉丁語。﹝禮儀憲章36﹞

唔……這可和我認知的可不太一樣,不要緊,我再讀下去……

在民眾參與的彌撒內,可准予相當部分的本地語言,尤其在讀經及信友禱詞部分,以及按照地方情形,根據本憲章第36的規定,屬於民眾的部分。

但要設法,使信友們也能用拉丁文共同誦念或歌唱,彌撒常用經文中屬於他們的部分。﹝禮儀憲章56﹞

這跟我一向聽到有關梵二精神的內容都不一樣!「梵二文獻」完來不但沒有「廢除」拉丁文,也沒有說教會不再用拉丁文,反而說信友們需要學習誦念或歌唱拉丁文!我最好奇的是,大家平時說的「梵二精神」如果不是由「梵二文獻」而來,會是從哪裡來的?

首先筆者可沒有認為彌撒要全面廢除本地話,因為本地話的確幫助到不少教友參與禮儀、理解聖言。然而,我們現在有沒有在推行「梵二」的建議,例如保存使用拉丁語?還是我們只是在選擇性地推行我們自己喜好的部分?我們是在實行「梵二」的指引,還是借「梵二」之名去推行自己的議程?這只是其中一項「梵二精神」及「梵二文獻」的分歧,有機會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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