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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

教會的危機——(上:問題部分)
**[長文慎入]**有很多不同的想法,不夠時間寫短文。 只要認真看看教會現在的情況,我想沒有一個有理智的人能夠否認教會正出現一個大危機。老實說,事情發展到二十一世紀的這一刻,我想任何粉飾太平的話都是廢話。對小孩子或初信的人,我們可以把問題簡略一提即可;但事實上,我們不可能不說。 教會的危機,英文說法就是 the elephant in the room ,誰都看得見,但大家都不提不說,仿佛不說就不用處理事情會自己解決。不, 我們要老實面對問題,我們要承認我們正站在歷史的重要一刻。 後人回望過來,就會對我們說:「你經歷過那段時間嗎?!」 筆者這篇文會談談幾個教會的危機,下一篇會寫寫教友應如何自處。筆者不是嘗試要寫如何改革教會。因為這個教宗及普世主教團的責任。就算現在的主教及現在主教做不好,有些事也輪不到我們做。但平信徒是天主教會最大的部分,如果我們由自己的部分開始做的話,我們也可以有很大的影響力。 [註:這些危機是筆者的想法,也不是十分嚴謹的推論。可能讀者們會有別的想法。沒問題。起碼如果大家願意拿出來談的話,這就是面對困難的第一步。最怕是大家甚麼也不說。] 筆者腦海中正想到好幾個教會的議題,這些不可能包括教會所有的危機。這些議題的次序只是筆者想到的次序,和重要性未必有很大關聯。它們是: 1. 梵蒂岡和中共建交
[文章分享] 陷於火海中的教會
應以新的心思變化自己——回應《曙暉》「永遠不出來?」
Nolite conformari huic saeculo, sed reformamini in novitate sensus vestri ut probetis quae sit voluntas Dei bona et placens et perfecta. (Rom, 12. 2) 「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反而 應以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 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羅馬書 12:2) 聖保祿以這樣的說話勸勉羅馬人及整個信友團體,正正就是提醒我們在內的基督信徒:我們不可以配合 ( con- form ari) 世俗的形態,卻要以基督的形態重新整合 ( re- form amini)。這種以基督為目標的革新是困難的,當中的痛苦不是由於基督缺乏慈愛,而是在於我們本身因原罪而有的私慾偏情,使我們不以天主的旨意 (voluntas Dei) 1 為優先,而單顧自己的意願。 然而基督的慈愛則是聖言 成了血肉,行走於巴勒斯坦講道及行奇蹟,以 自己的身體 經歷聖周五的苦難, 赤身露體 的被釘在十架上死,最終替我們取得 光榮復活的身體。 基督是真人真天主,祂的慈愛不是流於智者的說話,而是 血血肉肉的救贖。因此,保祿宗徒才大膽地說:「我們怎樣帶了那屬於土的肖像,也要怎樣帶那屬於天上的肖象。」(格林多前書 15:49) 我們的身體直接影響我們的復活、我們的救贖。 筆者這幾天收到朋友、讀者的邀請,就某「平信徒」專頁分享、大專聯會 2 的網誌《曙暉》的一個有關同性戀系列作回應,尤其集中在信理和倫理作回應。只要打好這兩個範疇的基督,它們的應用——即牧民 3 ——就能立竿見影。 筆者執筆之時,該系列剛出了兩篇( 一、 二),現找重點來回應。但在正式回應之前,筆者認為有必要為整個討論定義清楚。 罪: 違反天立意願的行為。由於天主是愛及智慧的根源,罪必然是違反愛及理智的,也違反人的本性 (nature) 及尊嚴。例如我殺人,我便違反了被殺者的人性尊嚴、我在太太工幹時跟另外的女人姦淫,就是違反了人類性的本性:夫婦間愛的結合和生育。 私慾偏情: 對罪惡的依戀,原罪的後果。本身私慾偏情不是罪,但它卻引誘我們犯罪。洗禮能洗去原罪,這私慾偏情卻是沒有洗去的剩餘 (residue of sins),它使我們傾向肉身而忘卻靈魂及天主。因此它是違反理智的,也是違反愛的。信友不是要配合與生俱來的私慾偏情,而是要以基督為目標,靠着基督的力量不斷悔改更新自己,以達之完滿。 貞潔: 貞潔不是單純的做「處女黨」或要對性行為感到「靦腆」,而是將天主給予的性和我們的身體、靈魂整合的德行。簡單說,就是 能夠將性 (sexuality) 按天主的計劃,按現時的身分運用的一種習慣。 未結婚的,持守貞潔就代表保護自己的身體、將自己作為禮物完全地保留給自己將來的配偶; 已婚的,以性行為作為愛的語言說出婚姻盟誓,將自己完全交付給配偶的其中一種表達,並對新生命保持開放,接受天主給予的子女,或在適當時候暫停性行為,以別的方式表達愛及互相交付; 為天國守貞的,持守性的能力,以基督或教會作為自己的配偶,將父職或母職 (fatherhood, motherhood) 在其他方面表達出來,例如傳教、照顧身邊或社會的其他人,將自己完全交托給基督在世的使命。 同性戀傾向 (Same sex attraction): 最簡單的解釋就是對同性的人有性 或/及 情愛的衝動或傾向。 本身不是罪過。 而是像其他的私慾偏情一樣是原罪的後果,使我們的 Passion 有着不符合理智的衝動。例如貪吃就是有衝動吃我們不需要的食物、色慾就是我們忽略了性是愛的語言而變得只希望得到肉體 (甚或只是思想)的快感。 同性性行為: 違反人類性器官設計的性行為,使參與的人增加健康風險;更違背了天主設計人的原意,將性包含的愛、愉悅、生育三者拆散、違反貞潔的目標。因上述原因,這是罪過。 基本的重要概念有這些,我們不妨看看《曙暉》有沒有這樣的區別。以下是部分原文,我的 重點 及[筆記]。
婚姻和社會的迷思:閱〈為婚姻辯護〉後有感
筆者的文章,很少涉及一些社會時事或其他較「認真」的課題,不是不關心或有冷感,其實是筆者總希望逃避,因坊間的文章不時有很多很多的謬誤,但筆者不似這網誌其他作者有精力去回應或評論。(說穿了就是懶惰!)故筆者的文章多是輕輕鬆鬆的吧:煮煮飯,談談情,說說愛,一些無聊的對話。很久以前,有朋輩給我分享了一篇名為〈為婚姻辯護〉,與近年流行光說「愛」的潮流不同,是少有乎合天主教教理又顯淺易明的文章,就在這兒引述一些選段與大家作點分享吧。 現代社會錯誤的論調,就是在於宣揚婚姻是可被重新定義,以適應時代的改變。這其實是不理性的,並忽視了婚姻的本質。…… 語言的偽術,在這個世代,特別是在香港社會,稍有留意時事的你也不會陌生吧。隨著時代的改變,的確很多客觀的情況或許已改變,但有很多東西的本質仍是不變。一個詞語或概念的定義,比大部分人的想像來得重要。但 誰人有權力去定義這些詞語和概念呢?
道德之地為何高?
很久以前,當我第一次見到「道德高地」這個詞,我就問自己,道德為何是高地呢?時至今日,我仍未有答案。這幾年來,看見一些例子,某些事件或團體被批評站在道德高地,到底是屬實,還是人們想衝破道德的限制,放縱自己的無禮?實在值得探討。 據幾番了解,筆者認為「道德高地」是指一些人拿着道德標準去攻擊及批評別人,若這個解釋正確,那麼道德就不是高地,而是道德被人利用作武器,去攻擊別人罷了。
[文章分享] - 基督徒依照教會訓導選舉代議士的責任
自從湯漢樞機早前發出呼籲,提醒信友在投票時需考慮候選人會否支持一些有問題的法安時,不少人藉詞攻擊湯樞機。最令人不解的是,其中不少是青年信徒。在網上的討論中,發現他們對教理、性別認同、個人自由、社會公義等都有偏差的理解,都被世俗的相對主義所影響。不少人都掉進了教宗所警告的「 相對主義的獨裁」( Dictatorship of Relativism) 這陷阱中。 公報報第3744期第10頁刊登了一篇文章,筆者認為作者點出了問題的核心,並且解答了好些網上的論點在誤導說湯樞機沒有就大陸教會被逼害發言。 重點 及[點評] 《基督徒依照教會訓導選舉代議士的責任》 作者:余睿章 (原文請看公教報) 湯漢樞機於十一月六日發表牧函,呼籲信友在各級選舉中,「考慮候選人對於家庭和婚姻議題的立場,作為選舉議員的其中一個重要指標。」
就湯漢樞機被畢業學生抗議一事的反省
湯漢樞機日前出席明愛專上學院的畢業禮,有畢業學生就早前湯樞機就區議會所作的呼籲抗議。 有關於湯漢樞機在出席大學被舉牌抗議一事,筆者建議大家看看這篇 2013年的 新聞。 當年比利時 Andre-Joseph Leonard 總主教 (剛退休了) 被FEMEN 組織的人無上裝撥水抗議。總主教當時只是保持坐著,祈禱。抗議者潑水的水樽刻意用聖母形狀以作諷刺,總主教事後檢起來親吻這個聖母像。
2015年世界主教會議 (1) - 教宗的開幕彌撒講道及「出櫃」神父
事情發展快得連網上媒體都跟不上。如果你在讀世俗媒體有關世界主教會議的報導,你大概甚麼也沒看到,或更差的:在看錯的東西。筆者想很快分享兩件事的感想。 教宗方濟各在世界主教會議開幕彌撒的講道 信理部的一名神父宣布自己是同性戀,並有同性伴侶;他要求教會改變對同性戀的教導 先說教宗的講道。當天的主日福音,正正就是馬爾谷福音 10章2-16節,耶穌被問到能否休妻。
究竟十月的主教會議有甚麼爭論?(3)
承接 上文,2014年的特殊主教會議 (Extraordinary General Assembly of the Synod of Bishops) 終於在各方的爭論中開始。其中筆者想特別提到主教會議秘書長 (Secretary General of Synod of Bishops) Cardinal Lorenzo Baldisseri。這位意大利樞機在2013年被教宗方濟各升為樞機後,便擔任主教會議秘書長一職。 在以往的主教會議,當中的發言都會公開在每天的《羅馬觀察報》及網站,公眾都可以知道誰在會中說過甚麼。然而在 2014 年的這次主教會議,秘書長卻改變了規則,不公開會議中的發言。
「彩虹」現象與信仰
筆者上一篇提到 支持反對歧視同性戀者並不等如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這個立場,然而有很多人質疑「不讓同性戀者結婚不就是歧視的一種嗎?」還有人認為聖經上記載的情況和現今社會現象不一樣不能混為一談」更提出「應該按實際情況去解釋聖經上的教導」 首先,先讓筆者再次釐清不歧視同性戀者的意思是不會將同性戀者排除在外,將同性戀者視為罪人、怪人、與變態、愛滋病劃上等號,並不會在得知對方是同性戀者後而在相處態度上有所差別。無關乎對方是否同性戀者,一樣平常地普通地看待對方,是筆者心中界定的「不歧視」所以不歧視與贊成同性婚姻是兩碼子的事。同性婚姻的問題在於自然律,故此適用於所有人。同時,天主教教理的倫理教導亦以自然律為依歸,故此筆者不贊成同性婚姻除了是基於自然律,也同時出於宗教信仰的原因。
感想:如何看待遍地「彩虹」
筆者facebook近日大量出現彩虹色profile pic,當然是因為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全國允許同性婚姻,美國總統奧巴馬更在twitter上表示「Love win」「同性婚姻裁定是邁向平等的一大步。」Facebook上當然普天同慶,無數機構、專頁都欣喜並換上彩色頭像以示支持。 其中筆者發現有不少基督徒亦表達自己支持的論點,然而筆者對這種論點卻有點存疑。 圖片來源: news.hexun.com # 當中支持的基督徒最普遍最首要的論點是:
教宗方濟各:但這不是婚姻!
家庭在教會及當代世界的聖召和使命」諮詢問卷綜合報告出爐
在《公教報》的 面書 頁及教區 網站,昨天刊登了「家庭在教會及當代世界的聖召和使命」諮詢問卷綜合報告主要內容,這份問卷當時由李斌生主教帶領團隊分析及撰寫報告。 快速地看了一次,筆者想分享若干想法:
Dolce & Gabbana :少有的宣言
其實本文不是說這名牌的產品,而是談談品牌的創辦人 Domenico Dolce 及 Stefano Gabbana 在最近一次的訪問中。最近他們二人接受意大利文雜誌 Panorama 訪問,內容引起頗大的回響。
再論曙暉.回「《曙暉來訊》林覺浩回應」一文
警告:長文! 自從所謂 Web 2.0 的概念興趣,人人均可在互聯網上發表意見,各種正確錯誤意見都在流傳。如果因為看到有錯誤意見就要馬上更正,那一日三十小時都不夠用。 普通意見如是,信仰道理更甚。即使有能力如保祿宗徒,面對著希臘人,都不可能把所有人導向真理。這是人力所限。然而近日收到讀者的電郵,告知《曙暉》有 文章 回應我們三個月前的《 天主教大專聯會曙暉專題的錯誤》,說他們內容會誤導其他教友,那筆者覺得都應有點回應,無論是應還《曙暉》一個公道,作學術及信仰討論,還是要重申筆者立場。而且既然林會長為了筆者的一篇短文,特別抽空落筆千字賜教,筆者不勝感激之餘,亦不能毫無回覆。
閱《世人皆是罪人,但同志不是罪犯》有感
有時香港的教友也頗為「幸福」,因為香港的教會基本上都不需要像其他地方教會般在公眾場合正面地討論不同的議題,如「同性婚姻」(台灣教會)、「人工抗孕」(美國教會)、回教徒對基督徒的逼害(非洲及中東教會)、無神論的迫害 (歐洲及美國教會)。然而這種「幸福」並不見得是甚麼好事。在美國教會反對奧巴馬的醫療改革中,教友加深了對會對人工抗孕教導的認知;香港教友總是有點懶洋洋的感覺,當未殺到埋身都未知痛。
續論另一篇「信住先!」的文章
同性戀行為道德上錯誤,是因為它違反了性在人性中的目標。而同性戀傾向,像所有其他人性的軟弱一樣,本身並非道德錯誤,但這並不代表我們應該鼓勵。其中一個例子是,我們包容有酗酒傾向的人,是應該幫助他們擺脫這傾向,還是讓他們醉酒駕駛。 有關於同性戀問題,最近 Ignatius Press 出版了一本有關同性戀運動近代史的書《Making Gay Okay》,作者 Robert Reilly 只取用倫理道德及法律的原則,解釋同性戀運動在近年在美國社會如何破壞家庭及社會制度。Reilly 不利用天主教教理是因為 1.) 證明同性戀性行為及其推廣是道德上錯誤,這是所有信仰的人都合用的,及 2.) 同性戀性行為的錯誤是 pre-religious 的,就是宗教前問題,不需要神律,只需用自然律則可解答。 如果大家有留意, 天亞社中文網 一向取態左傾,著重主流社會意見多於教理及教會傳統。近日刊登了一篇作者自稱是「香港一位天主教徒」,名為「雷孟」的 文章。這一篇同樣是要我們對同性戀運動取採「信住先!」的態度。
天主教大專聯會曙暉專題的錯誤
大學時代的時候對天主教大專聯會沒有甚麼好感,原因是因為覺得它定位不清,推廣社會公義的時候注重「社會意見」多於公義。近日看到他們的主席的 一篇文章,更加感到他們對主義及社會情況認知頗為膚淺及受世俗傳媒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