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1日)是聖教宗若望廿三世的瞻禮。他在位時年紀也不輕,已接近77歲。然而在位4年多,他召開了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參與了第一會期;在1962年頒布了《羅馬彌撒經書》的修訂,即現行羅馬禮特殊形式所用版本。

聖教宗於 1962年7月1日頒布「躬行克己」通諭 ( Paenitentiam Agere) ,邀請信友以克己補贖來為大公會議祈禱。
1. 躬行克己以贖己罪是獲得寬恕及贏得永恆救恩的第一步。這是基督清晰顯明的教導,而沒有人能夠無視天主教會不斷地強調克己補贖的正當性。她是她神聖救贖者的發言人。 除非以克己作基礎,沒有個別的基督徒能達以完全,基督信仰也不會有活力。
2. 因此,在我們正式宣告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及促請信友為此偉大會議及其他基督徒德行作一個配得上的靈性準備的宗座勸諭中,我們包括了一個警告,提醒他們不要忽視自願克己的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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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即使如此,願那些玷污了他們神聖領洗的白袍的罪人懼怕天主公義的懲罰。他們的補救是「在羔羊的血中洗淨自己的衣裳」(默示錄 7:14)—— 在告解聖事中回復他們本來的光輝——並 學習基督徒德行的運用。因此宗徒保祿嚴厲警告:「誰若廢棄梅瑟法律,只要有兩三個證人,他就該死,必不得憐恤;那麼,你們想一想: 那踐踏了天主子,那自己藉以成聖的盟約的血當作了俗物,而又輕慢了賜恩寵的聖神的人,應當受怎樣更厲害的懲罰啊!……落在永生的天主手中,真是可怕!」(希伯來書 10:28-29, 31)
此通諭不算長,各讀者可在以上的連結中閱讀全文。但就單單以上數句,就展露出聖教宗一方面警告信友必須補贖,另外亦指出犯罪後的出路。同時表達著天主的公義與仁慈。
聖教宗若望廿三,為我等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