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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彌撒和在彌撒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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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過去的一星期,家中三代同病,忙於照料,故現在才發文一篇。

筆者曾參加過不同的歌詠團,包括堂區的歌詠團,特別彌撒的 ad-hoc 歌詠團。根據筆者個人經驗, 很多歌詠團成員,甚至神職都彌撒中的音樂有一個錯誤的觀念,他們認為他們要在彌撒中唱歌

其實不是。 一個好的歌詠團不是在彌撒中唱歌,而是要唱彌撒。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的《禮儀憲章》 Sacrosanctum Concilium 提到聖樂的部分不多,但其中提到禮儀中歌唱的如下:

113 如果神聖敬禮隆重地以歌唱舉行,有聖職人員參加,並有民眾主動參與,則禮儀行動便顯得更典雅。

114 聖樂寶藏應以極大的關心去保存與培養。歌詠團,尤其在主教座堂者,要加意提倡。主教及其他牧靈人員要按照第28 及30 節,注意設法,使在以歌唱進行的任何禮儀行為中,信友大眾都能實行自己份內的主動參與。

不知各位看官有沒有留意到用語是「以歌唱舉行」,及「以歌唱進行的任何禮儀行」。這裡的意思是,歌唱並不是加添在禮儀以外的東西,而是禮儀舉行的。

教宗庇護十世在其自動手諭《 Tra le Sollecitudini》這樣說聖樂:

聖樂……的主要功用是替禮文穿上合適的旋律以助教友的理解,它的主要目的是加強文字的效力,致使到透過它(聖樂)教友能夠更容易被觸動投入敬禮,及以更好的心態去接受那屬於最神聖奧蹟慶典的救恩的果實。

庇護教宗指出,聖樂的核心是禮文,而非音樂本身。故此歌詠團應該留意聖樂的歌詞,這歌詞應該是禮儀文字。如果這歌詞並非禮儀文字,我們就要想一個問題:這首歌適合在這個時候唱嗎?

這個是我們要考慮的問題。我們的進堂詠、奉獻詠、領主詠唱的為甚麼不要當天彌撒規定的文字呢?例如快要來的四旬期第一主日,進堂詠是出自聖詠90(91)的:

Invocabit me, et ego exaudiam eum: eripiam eum, et gloriaficabo eum: longitudine dierum adimplebo eum. Ps. Qui habitat in adiutorio Altissimi, in protectione Dei caeli commorabitur.

他若呼求我,我必應允,他若有困苦,我必仳偕同他,我必拯救他,也必光榮他。 我必要使他得享長壽,必讓他看到我的救贖。 詠. 你這在至高者護佑下居住的人,你這在全能者蔭庇下居主的人。

如果我們的心態是唱彌撒的話,我們便知道彌撒中的歌曲應該採用彌撒規定的經文。如果不唱彌撒規定的經文,那麼我們為甚麼要讓歌詠團在彌撒中加入歌曲呢?我們不是希望彌撒中多點聖經嗎?如果我們採用彌撒本身的經文,進堂詠也就是一段聖詠啊! 為甚麼我們移走天主的說話,以人的說話取而代知呢?為甚麼我們不跟從《梵二》的指引,《羅馬彌撒經書》的規定呢? 這真的是牧民需要,還是只是歌詠團懶得練習新歌的理由?

我們準備四旬期的第一主日進堂詠唱或唸這段經文嗎?

分類: 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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