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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

[讀者來函]公教會內的國際戰線
編註:這是一名網友的分享,原文的連結在 這裡。
我們過份注重彌撒的細節嗎?
祭獻是整個天主教信仰的核心之一,在整本聖經中由創世紀到默示錄,不斷地描寫人類對全能天主所作的祭獻:在天主向以色列人啟示之前,亞伯爾、亞巴朗等人已向天主獻祭。而在創世紀中,最重要的司祭當然是默基瑟德。在天主在西乃山向以色列子民明確指出祂所規定的祭獻之後,以色列民便不斷地按照這法律進行祭獻。 時期一滿,耶穌基督作為天人中保、永恆的大司祭便一次而永遠地作了祭獻——就是十字架的祭獻。耶穌自己同時作為祭品、祭台、大司祭,向全能聖父獻上了這終極的祭獻。 耶穌按照默基瑟德的品位,永為司祭。祂也刻意留下了彌撒聖祭,讓所有信友都能夠藉分享基督的死亡和復活。彌撒聖祭不是一個新的祭獻,而是基督十字架祭獻以不流血的方式重現。 有時我們把常見的事當作不是一回事,將每週的彌撒也看作等閒。 有種說法是:天主不需要我們的祭獻,祂只希望我們開心,所以我們不必過份緊張彌撒聖祭的細節。否則,我們便變得禮節主義,失去了喜樂。 的確,天主不需要我們的祭獻。天主是完全的,沒有任何變得「更光榮」的空間。 然而一如在常年期通用的頌謝詞四所言:「你原不需要我們的讚頌;我們對你知恩報愛的心願,也是出自你的恩賜, 因為我們的讚頌,並不增加你的榮耀,卻藉著我們的主基督,有益於我們自身的得救。」一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提到亞伯爾從內心所作的對天主的祭獻,是讓他能夠位列義人行列: 因著信德,亞伯爾向天主奉獻了比加音更高貴的祭品;因這信德,亞伯爾被褒揚為義人,因為有天主為衪的供品作證;因這信德,衪雖死了,卻仍發言。(希伯來書 11:4)
在十二月二十五日慶祝聖誕節正確嗎?
在二十世紀中開始,有些學者開始懷疑聖誕的日期是否在12月25日。有好些學者,而接著也有不少神父,都認為耶穌不在12月25日出生,或者有些說12月25日只是羅馬人的無敵太陽神節的日子,而基督徒只是後期才使用了這個節日。 但這些理論都不穩固,也與事實不符。老實說,我們能否完全百份之一百肯定耶穌必然出生在12月25日呢? 筆者覺得,我們的確不能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證明耶穌的出生日期就是在12月25日,但在於探討耶穌在出生的日期時,筆者認為我們能夠有的資料其實都能說服我們,耶穌就是出生在12月25日。
薩拉樞機《神聖禮儀中的靜默與天主尊位》(三)
上文 中 ( 英文譯文),聖座禮儀及聖事部部長 羅伯特.薩拉樞機在講話中提到,為確保天主在禮儀中佔有尊位,我們必須明認禮儀是天主的工作,是「被賦予」的。所以我們要有適當的驚奇及謙遜。我們參與或舉行禮儀必須先有內在的準備,就是發自痛悔和謙卑的赤心所作的悅納之祭。而這內在的奉獻應該在禮儀中以外在的形式展示出來。 另一方面,薩拉樞機亦指出,留意禮節中的細節並非因為固執,而是因為這是愛的表現。樞機尤其指出,一如夫妻間互相留意對方的細節,就是他們愛的表現。 且看樞機如何繼續說,然後以下是我自己加的 重點 及[筆記]。 就《歷任教宗》十周年的一些反省 # 在結論之前,我希望特別就《歷任教宗》自動手諭生效的十周年給予一些反省。 教宗本篤十六世以自動手諭《歷任教宗》,制定了法則監管了羅馬禮特殊形式的運用,它宣告了彌撒的這個古老形式從未「被廢止」,而在頒布這文件時給主教們的信函中亦提到: 在禮儀史中,有成長和發展,卻沒有決裂。我們的前輩所視為神聖而予以保存的事物,至今仍然是神聖的,且為我們亦是偉大的——它們不可能突然被完全禁止或被認為有害。教會的信仰和祈禱所發展出的寶庫,我們務必加以保存,並讓它們享到應有的地位。 它的最主要動穖就是「關乎教會內心深處的內部修和。」(本篤十六世,於頒布《歷任教宗》時致主教信函,2017年7月7日) 當然, 《歷任教宗》的規定,即只要所有基督的信徒——平信徒、神職、及修道人——要求的話,舊禮的彌撒及聖事即能自由地開放給他們,這規定是為了完結在大公會議後的禮儀教革所引起,基督在地奧體被分裂所引起的憾事。一如我們所知,為達致本篤十六世所渴望的修和,還有更多的工作需要完成,而教宗方濟各也在繼續為這工作,我們必須祈禱和努力,好能達到這修和,這是為了靈魂的益處、為了教會的益處,並好使我們基督徒給世界的見證及傳教使命能夠更加堅定。
薩拉樞機《神聖禮儀中的靜默與天主尊位》(二)
上文 中 ( 英文譯文),聖座禮儀及聖事部部長 羅伯特.薩拉樞機在講話中提到,世界的噪音阻止我們接觸天主。而如果神聖禮儀變成了舞台,可能連天主都被排除在外,禮儀只剩下自我慶祝的團體,而失卻帶領人走向天主的效力。因此,天主必須在禮儀中佔有尊位。 另一方面,薩拉樞機亦指出,留意禮節中的細節並非因為固執,而是因為這是愛的表現。樞機尤其指出,一如夫妻間互相留意對方的細節,就是他們愛的表現。 且看樞機如何繼續說,然後以下是我自己加的 重點 及[筆記]。 禮儀是神聖的 # 朝拜全能天主這個特制「場境」而言,「分開出來」是上主天主親自要求我們猶太祖先要做的,並被教會於初世紀有自由作公共朝拜時恰當地取用。 我們用 Consecrated (祝聖) 這詞語去形容為了朝拜全能天主而特意分出來的人、地、物件,這來自拉丁語動詞 sacrere —解作使某物神聖或將獻於作一特定公務。 一旦天主創造的事物被祝聖,它們不會用於平常或世俗的用途;它們屬於天主。這說話 適用於隱修士及修女、執事、神父和主教,這事實反映在他們的衣著的行為當中,而且應該是這樣;甚至包括在神聖禮儀中參禮之外的時間。這也適用於很多大大小小用於禮儀朝拜的事物。 舊禮的其中一個寶藏就是在《羅馬禮典》 ( Rituale Romanum) 以及《羅馬主教禮典》 ( Pontificale Romanum) 提供了龐大的、為禮儀專用物品所用的祝福及祝聖禱文。即將準備晉鐸的神父候選人,在晉鐸禮前拿著他的聖爵和聖盤到主教前讓主教祝聖:看到這個傳統復興是多麼令人感動。當新物品被慷慨地拿出來用作朝拜全能天主,並在它們被使用前先由神父按教會的規定祝福,這真是一個信德及愛德的美麗表達。 [天主的受造物本身是好的。但被祝聖之物,就是我們將天主給我們的東西,回獻於天主,不再用於世俗的用途。被祝聖的人和物,為我們點出一個事實:世俗不是我們的終向,我們必須時刻記着,我們看不到的天主才是我們的起點和終結。既然如此,被祝聖之物應該和世俗之物有所分開:衣著、保存方法等等……]
薩拉樞機《神聖禮儀中的靜默與天主尊位》(一)
剛剛過去的聖十字架節,也是教宗本篤十六世《 歷任教宗》( Summorum Pontificum 及 其附帶信函)手喻生效十周年。在那幾天羅馬舉行了「《歷任教宗》朝聖」,當中有講座、彌撒、遊行、拜苦路等等活動,吸引了各地熱愛教會傳統的信友參加。 其中在9月14日,聖座禮儀及聖事部部長 羅伯特.薩拉樞機 (Cardinal Robert Sarah)於宗座聖多瑪斯大學致辭,題為《神聖禮儀中的靜默及天主尊位》 ( Silence and the Primacy of God in the Sacred Liturgy)。 「新禮儀運動」 (New Liturgical Movement) 網站取得了初稿,最終版本會在修正後正式出版。NLM 他們也特別點出了樞機在整段講辭中的重點: 樞機反對以人為中心的禮儀,我們有需要將天主恰當地放回在我們朝拜的中心 樞機反對禮儀成為「舞台」及「世俗娛樂」,這些噪音「殺死」禮儀 舊禮 usus antiquior 應被視為廿一世紀教會生活的正常部分,而樞機安慰眾參加者,沒有人會將羅馬禮的舊禮奪走。 中文翻譯全文可供 下載,然後以下是我自己加的 重點 及[筆記]。 第五屆《歷任教宗》羅馬研討會 「神聖禮儀中的靜默與天主尊位」 聖座禮儀及聖事部部長 羅伯特.薩拉樞機 2017年9月14日 羅馬.宗座聖多瑪斯大學 # 《歷任教宗》自動手諭頒報十年,我首先想表達的是對全能天主的感謝。事實上,藉着這文件,本篤十六世希望在教會內建立一個 修和的記號,這已帶來眾多果實,而教宗方濟各以同樣方式地繼續。 天主渴望祂教會的合一,我們亦在每一個感恩祭中為此祈禱:我們被召繼續尋求這修和及合一之路,以在今日的世界中作基督永恆的見證人。[讓多一種禮儀通行,是修和及合一的途徑。正正顯示公教會同一信仰的多種表達。]
教會內的罪過
教會本身是聖的,因為她是基督的肢體;但同時她是罪人的教會,絕大部分的信友都在成聖的路途上,還是不斷的犯罪。不但是平信徒會犯罪,修道人和神職都可以犯罪。 事實上,魔鬼更喜歡使修道人跌倒,因為這樣,牠能使更多的人對教會失望,使更多的信友跌倒。 魔鬼是這樣想,但我們呢?我們要相信耶穌的許諾:「你是伯多祿——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瑪竇福音 16:18) 耶穌沒有許諾所有修道人都不會犯罪,但祂卻許諾魔鬼不能勝過教會。 首先,我們要永遠記着:「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 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羅馬書 5:8) 既然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已因為愛,而為我們死了。我們必須相信祂對我們每一個人的愛。
故事、人生、信仰培育
日前聽了一個關於小童閱讀的講座,講者談及她認為如何作親子閱讀,以及選擇好的繪本圖書。當中講者表示,好的繪本圖書應幫助小孩子表達他自己的想法,但同時亦能讓他們學習現實。另一方面講者亦表示,我們不必太擔心小孩子能否「充分」理解故事的內容。 兒童文學本身是由成人寫作,他們寫作時都放進了他們的人生經驗。 小孩讀者看到故事的趣味,而成人則更能看到故事中的各種人生苦澀甘甜。小孩子看到魔法的奇妙,角色探險的刺激;成人看到的是人性的善惡及生命的起跌。 我們不必期望小孩子看到故事中多個層次的意義,因為這需要的不是成人的解釋,而是人生的歷練。小孩子經歷了多些事情,就自然明白。 兒童文學如是,基督徒的人生亦然。
祝讀者光榮十字架節快樂有福!
“unde mors oriebátur, inde vita resúrgeret” –Praefatio de Sancta Cruce 「死亡從何處發生,生命也從何處復甦」–聖十架頌謝詞
[讀者來函]基督徒看正義與法律
[編按:公義 (正義) 的課題一向都是社會關注的議題。以下是一篇讀者來函,作者是一位於法律界工作的天主教徒,他在文中分享我們作為基督徒,該如何以信仰的角度看待法律。] 「公義」或者「正義」 (justice),不是虛無縹緲的概念,而是一種實在的倫理美德 (virtue) [編註:天主教教理稱為「德行」],就是首要給予天主祂應得的,然後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 ( Iustitia suum cuique distribuit, Justice gives each one’s due.) 一如依撒意亞61:8所說,天主是「愛慕公義的上主」,祂對世人的要求很清楚:「無非就是履行正義,愛好慈善,虛心與你的天主來往。」(米該亞6:8) 履行公義,要求我們以公正不偏的態度,對待近人:「不可袒護窮人,也不可重視有權勢的人。」(肋未紀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