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寫了一篇 文章 有關於陳樞機準備自首。筆者在該文提到,樞機是在政府拋棄公義之後,以公義代言人的身份,以罪犯的角色審判這個不公義的制度。
樞機自首後也沒有被扣留或繼續調查,當天就回修院去了。之後,他也寫了篇《 寫在自首後》,內容也多多少少確認了我之前的想法。我認為大家應去看看樞機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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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回到修院安靜坐下後, 不能否認我心裡也稍有失望。「公民抗命」是三步曲:犯法、被捕、入獄。現在祇是自首,還 沒有完成整個程序。不過我肯定警方會公正處理事件,我們還是有希望的。 在上法庭承認犯法時,我們會有機會向大家宣講「真普選」是我們的權利,「真普選」為維持香港的傳統價值是多麼重要。我們自首的目的是被捕、被罰,是為申明我們不是為了無視法治而犯法,而是希望政府面對現在政制裡的一個大問題,拿出誠意實踐為維持法治所需,而在基本法中被肯定的真普選、真民主。 #
自首不是投降,是宣戰。﹝樞機被捕被罰是為了宣戰﹞當然按「三子」的計劃這戰爭的第一步是絕對和平的,不包括威脅警察,不包括衝擊政府。 #
學生怕那計劃無效,把行動升級了,也提早取得了「佔中」計劃最終想達到的目的:喚醒人民。 可惜無耻的政府還是無動於衷,至今還沒有表示一點誠意接納民意,反而動員一切邪惡的勢力抺黑民眾的運動,不顧前線警員的安危,冒險損害法庭的尊嚴,企圖用強權、用拖延、用卸責、用狡猾的手段來解決這個政治的問題。 #
……看來是時候檢討策略,保持實力(我們的力量,人民的力量),重整隊伍,團結一致,繼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