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身文化
由《身體神學》到《人類生命》(6)——男女的互補是天主的計劃
上文 提到,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由天主取了人的肋骨,創造了男人和女人。亞當一看到厄娃,就認定了她是自己相稱的助手,因為他在她身上看到了「另一個自己」。
聖教宗繼續教導指出,男女的結合正正就是表達出整個人的人性。兩個性別性的二重性 (duality) ,正正反映了真正的人性反映在 男性和女性的互補:男人和女人有著明顯的不同,但他們卻不是對立,而是互補。 天主為了男人而創造女人,相反也是為了女人而創造男人 (TOB 9, 14 November 1979) 。在這裡,教宗看到創世紀第2章中創造人的描述在表達出,「人」作為一個重要價值的經驗 (Genesis 2, by contrast, reveals, so to speak, the first circle of experience lived by man as a value) 。
天主藉男女的結合來克服了人的「原始孤獨」。聖若望保祿二世表示是,這就是梵二《現代世界牧職憲章》12 中提到的「位格的共融」 ( communion personarum, communion of persons)。 在這裡,我們更能夠看到「助手」的意義——二者是相似、同等地位。二人互為「助手」,是互相補足的。
由《身體神學》到《人類生命》(5)——原始結合
上文 我們談到,聖若望保祿二世從創世紀的敍述中,帶出了原始人性中的「人性孤獨」。 「原始孤獨」貫通所有人,是一個普遍的人性經驗,就是人理解到自己和其他受造物並不一樣,由相異的受造物確認了自己的人性。但在發現自己獨特性的同時,他也發現自己是特殊的,故此他渴望一個相似的「另一個」。
人是具一個有位格 (person)的有形受造物——他有靈魂,能夠和別的個體交流。同時他有一個身體,生活在物理的世界中。他的身體讓他認識自己,但也讓他明暸到自己和其他有形的受造物不一樣。
天主說:「人單獨不好」,在這背景中天主創造了一男一女;另一方面,耶穌基督在回答法利塞人的質詢時,用了創世紀作為回覆:「為此人應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創世紀 2:24; 瑪竇福音 19:5) 。無論在新舊約作者中,「人單獨不好」正正是天主創造男女的背景。然而,這未能解釋「原始孤獨」的整個幅度。
聖若望保祿二世首先提到,我們要先理解到人既是一個身體,因此人有著基礎屬於人性的孤寂;繼而同一個人, 人的身體卻以男性或女性的身體表達出性別特徵,這反映了身體的性別意義。當然在時間上,兩者是同時出現的,但在概念上, 「作為一個人」比「作為男或女中的其中一種性別」優先,因為前者有著更深層更基礎的意義。 (TOB 8, 7 November 1979)
由《身體神學》到《人類生命》(4)——原始孤獨
上文 論到聖若望保祿二世在創世紀的創造敍述中,總括了「原始人性」的幾項特質。我們按概念的先後次序,先探討「原始孤獨」。
在創世紀中有兩個創造的敍述,分別是創世紀 1:1 – 2:3,以及創世紀2:4-25。解經學稱前者為厄羅因典,因為原文中稱天主為 Elohim (厄羅因);稱後者為雅威典,因為原文中稱天主為 YWHW (Yahweh, 音「雅威」,「耶和華」是錯誤的讀法) 。而兩個流傳中以雅威典較先出現。
在雅威典的敍述中,「上主天主用地上的灰土 (adama) 形成了人 (adam),在他鼻孔內吹了一口生氣,人就成了一個有靈的生物……上主天主說:人單獨不好,我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上主天主用塵土造了各種野獸和天空中的各種飛鳥,都引到人面前……但他沒有找著一個與自己相稱的助手。」 (創世紀 2:7, 18, 19a, 20b)
由《身體神學》到《人類生命》(3)——在天主原始計劃的人性
我們開始了新系列,研讀聖若望保祿二世的「身體神學」及保祿六世的「人類生命」。
上文 我們開始提到,耶穌的降生,是為將我們由因受罪惡所困擾的墮落狀態拯救出來。不但恢復天主創造人時的原初計劃,還要「在恩寵上加恩寵」,達致一個被救贖或光榮的狀態。但亦在世的我們卻在一個「既成未遂」(already but not yet) 的狀態。一方面我們亦受罪惡所困擾,但另一方面我們卻能分享基督的救贖。我們在世,就是勉力跑向天堂,真正擺脫罪惡而在天主內活出人性的光輝。
而今次,我們開始看人在原罪之前的原始狀態,以及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如何帶領我們探討這個課題。
一如不少人說,我們人與人的溝通當中,我們口中的說話只佔少部分,而大部分的溝通則在於文字以外的語氣、手勢、身體姿態……
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我們的身體是天主恩寵的「原始聖事」 (primordial sacrament, TOB 19, 20 February 1980),就是說我們有形的身體是天主特意設計的工具,用以傳遞祂的無形恩寵。然而,天主本身沒有身體。人的身體如何肖似着純靈體的天主呢?人的身體如何表達「天主」?
「天主是愛」 (若望一書 4:8)。天主因為「愛」而創造了一個「樣樣都很好」的受造界。天主的「創造工程」 (希伯來文: bara’) 都是好的,這包括「在起初天主 創造 了天地」(創世紀 1:1)以及「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 造 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象 造 了人: 造 了一男一女」(創世紀 1:27) 。這個從無到有 ( ex nihilo) 的創造,按聖若望保祿二世的解釋,就是天主出自愛的禮物。而人則天主的整個創世工程的高峰。聖若望保祿二世指出,以「禮物」/「交付」的觀念貫穿整個創世敍述十分重要,他稱之為「交付詮釋法」(hermeneutic of the gift)。 因此,我們要理解我們的身體是一份怎樣的禮物,則要由創世的敍述看起。
由《身體神學》到《人類生命》(2)——起初,墮落,得救贖
我們開始了新系列,研讀聖若望保祿二世的「身體神學」及保祿六世的「人類生命」。
上文 我們開始提到,我們首先要記得我們是靈魂及肉身兼備的受造物。接著在這裏,我們先很廣泛地看看聖若望保祿二世如何將人類的救贖史分為「在起初」、「墮落後」、及「被救贖」的階段。
聖若望保祿二世在解釋我們的身體時,他回到創世紀的敍述。因為聖教宗想和我們一起看,天主「在起初」的計劃是怎樣的。一如前文所述,「在起初」天土創造天地萬物,而「天主看了他造的一切,認為樣樣都很好。」(創世紀 1:31)
然而在這萬物當中,人是特別的。這不是因為人能夠比其他動物跑得快或舉起更重的物件。人是特別的是因為「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人:造了一男一女。」 (創世紀 1:27)
「在起初」在聖若望保祿二世的整個「身體神學中」有著重要的角色。因此我們要先理解聖教宗如何看待這詞語。聖教宗將整個人類歷史分為三個階段:「在起初」、「墮落後」、「被救贖」。
由《身體神學》到《人類生命》(1)——人是身體及靈魂
上文 提到我們開始了一個系列,研讀聖若望保祿二世的「身體神學」及保祿六世的「人類生命」。要理解聖若望保祿二世的「身體神學」,甚至說,要真正接受天主教會對「性」及「愛」的訓導,筆者認為以下兩點是我們首先要明白的:
我們是靈魂及肉身兼備的受造物。 天主「在起初」給人的計劃、人在「墮落後」的境況、以及基督如何「救贖」人性。 教會在二千年來應付過不少異端,就是對天主錯誤的理解。很常見的一種想法就是,將人或世界的物質及靈性分裂。 很多古時的宗教將世界視為善和惡相爭之地。創世紀卻說天主創造了世界,說:「天主看了他造的一切,認為樣樣都很好。」(創世紀 1:31)
接着,基督徒要面對諾斯底主義 (Gnosticism) 。跟從諾斯底主義的人都認為人如果要達到真正的完滿,並不是靠信仰、聖書、宗徒傳承,而是靠一種秘密的知識。而這知識不是人人能夠擁有的。既然他們都不相信傳承的信仰,他們信仰的內容其實和基督信仰沒有甚麼關係,卻在用了基督信仰的詞彙去說他們的理論。他們普遍相信,人的靈魂是造物主靈體的「碎片」或「分身」,但這高雅的靈魂卻被困在屬於惡的世界、屬於惡的肉身當中,所以人的終向就是要脫離肉身,回歸到造物主當中。
然而,這並不是基督信仰。 基督信仰不依賴一些個人的「覺悟」、超越聖經、歷代聖人教導的學說。基督信仰——聖經及教會的訓導——由一開始就不止於相信創世紀說「世界是好的」,也同樣相信,我們的復活是靈魂和肉身一起復活:
由《身體神學》到《人類生命》(0)——前言
今年2018年是真福教宗保祿六世頒布《 人類生命》( Humanae Vitae, 英文)通諭50周年。這通諭對不少教友來說都是頗為陌生,就算知道也是不甚明白。
的確,很少神父會著重解釋及教導《人類生命》通諭,而慕道班導師亦很少有教導,但是我們是不可能忽略這部分的教會訓導。因為在1968年,保祿六世藉《人類生命—論節制生育》,相反世界潮流,堅持教會二千年來不變的訓導:「 人工抗孕是違反人類的性,是不道德的」。保祿六世在強調「負責任父母」 (responsible parenthood) 的同時,強調人工抗孕是違反道德的,相反應利用造物主在人身上奧妙的安排,以自然可孕期的周期區間孩子的來臨。而事實上,這種日漸成熟的「自然家庭計劃」發展到今天,成功率既高,而且亦為夫婦二人帶來不少其他身心靈的好處。
教宗思道五世遣責墮胎惡行
墮胎不是個當代社會才面對的問題。這個問題在不少古文明社會已出現。基督徒由一開始已遣責這般惡行,認為這是違反第五誡中的其中最嚴重的罪惡之一。
聖母蒙召升天瞻禮
祝各位有一個有福的聖母蒙召升天瞻禮!
1950年11月1日,教宗庇護十二世 (台譯碧岳) 頒布《廣賜恩寵的天主》宗座憲章 (Apostolic Constitution " Munificentissimus Deus"),確立了教會已保存多年的道理為信條,就是聖母蒙召升天。在重覆了歷代教父如何確立了這信理之後,庇約教宗在第44段確立這為信條:
44. For which reason, after we have poured forth prayers of supplication again and again to God, and have invoked the light of the Spirit of Truth, for the glory of Almighty God who has lavished his special affection upon the Virgin Mary, for the honor of her Son, the immortal King of the Ages and the Victor over sin and death, for the increase of the glory of that same august Mother, and for the joy and exultation of the entire Church; by the authority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of the Blessed Apostles Peter and Paul, and by our own authority, we pronounce, declare, and define it to be a divinely revealed dogma: that the Immaculate Mother of God, the ever Virgin Mary, having completed the course of her earthly life, was assumed body and soul into heavenly glory.
「無玷的天主之母,貞世童貞瑪利亞在結束她在人間生活的過程後,身體及靈魂都被蒙召升天進入天堂的光榮中。」
有關聖母蒙召升天的道理實在很多,但筆者願意在這裡分享今日在彌撒中的默想:聖母的肉身及靈魂升天跟我們有何關係?
應以新的心思變化自己——回應《曙暉》「永遠不出來?」
Nolite conformari huic saeculo, sed reformamini in novitate sensus vestri ut probetis quae sit voluntas Dei bona et placens et perfecta. (Rom, 12. 2)
「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反而 應以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 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羅馬書 12:2)
聖保祿以這樣的說話勸勉羅馬人及整個信友團體,正正就是提醒我們在內的基督信徒:我們不可以配合 ( con- form ari) 世俗的形態,卻要以基督的形態重新整合 ( re- form amini)。這種以基督為目標的革新是困難的,當中的痛苦不是由於基督缺乏慈愛,而是在於我們本身因原罪而有的私慾偏情,使我們不以天主的旨意 (voluntas Dei) 1 為優先,而單顧自己的意願。
然而基督的慈愛則是聖言 成了血肉,行走於巴勒斯坦講道及行奇蹟,以 自己的身體 經歷聖周五的苦難, 赤身露體 的被釘在十架上死,最終替我們取得 光榮復活的身體。 基督是真人真天主,祂的慈愛不是流於智者的說話,而是 血血肉肉的救贖。因此,保祿宗徒才大膽地說:「我們怎樣帶了那屬於土的肖像,也要怎樣帶那屬於天上的肖象。」(格林多前書 15:49)
我們的身體直接影響我們的復活、我們的救贖。 筆者這幾天收到朋友、讀者的邀請,就某「平信徒」專頁分享、大專聯會 2 的網誌《曙暉》的一個有關同性戀系列作回應,尤其集中在信理和倫理作回應。只要打好這兩個範疇的基督,它們的應用——即牧民 3 ——就能立竿見影。
筆者執筆之時,該系列剛出了兩篇( 一、 二),現找重點來回應。但在正式回應之前,筆者認為有必要為整個討論定義清楚。
罪: 違反天立意願的行為。由於天主是愛及智慧的根源,罪必然是違反愛及理智的,也違反人的本性 (nature) 及尊嚴。例如我殺人,我便違反了被殺者的人性尊嚴、我在太太工幹時跟另外的女人姦淫,就是違反了人類性的本性:夫婦間愛的結合和生育。
私慾偏情: 對罪惡的依戀,原罪的後果。本身私慾偏情不是罪,但它卻引誘我們犯罪。洗禮能洗去原罪,這私慾偏情卻是沒有洗去的剩餘 (residue of sins),它使我們傾向肉身而忘卻靈魂及天主。因此它是違反理智的,也是違反愛的。信友不是要配合與生俱來的私慾偏情,而是要以基督為目標,靠着基督的力量不斷悔改更新自己,以達之完滿。
貞潔: 貞潔不是單純的做「處女黨」或要對性行為感到「靦腆」,而是將天主給予的性和我們的身體、靈魂整合的德行。簡單說,就是 能夠將性 (sexuality) 按天主的計劃,按現時的身分運用的一種習慣。 未結婚的,持守貞潔就代表保護自己的身體、將自己作為禮物完全地保留給自己將來的配偶; 已婚的,以性行為作為愛的語言說出婚姻盟誓,將自己完全交付給配偶的其中一種表達,並對新生命保持開放,接受天主給予的子女,或在適當時候暫停性行為,以別的方式表達愛及互相交付; 為天國守貞的,持守性的能力,以基督或教會作為自己的配偶,將父職或母職 (fatherhood, motherhood) 在其他方面表達出來,例如傳教、照顧身邊或社會的其他人,將自己完全交托給基督在世的使命。
同性戀傾向 (Same sex attraction): 最簡單的解釋就是對同性的人有性 或/及 情愛的衝動或傾向。 本身不是罪過。 而是像其他的私慾偏情一樣是原罪的後果,使我們的 Passion 有着不符合理智的衝動。例如貪吃就是有衝動吃我們不需要的食物、色慾就是我們忽略了性是愛的語言而變得只希望得到肉體 (甚或只是思想)的快感。
同性性行為: 違反人類性器官設計的性行為,使參與的人增加健康風險;更違背了天主設計人的原意,將性包含的愛、愉悅、生育三者拆散、違反貞潔的目標。因上述原因,這是罪過。
基本的重要概念有這些,我們不妨看看《曙暉》有沒有這樣的區別。以下是部分原文,我的 重點 及[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