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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理

傳教的重點就是基督福音
很多公教信友都不敢公開自己的信仰,也不願向其他人解釋天主教會的大公信仰。不少人害怕自己的信仰會得罪別人,使他人覺得天主教只有硬生生的教義。他們常說,只要他們行好事,別人就會看到他們的信德。或者更差的情況是,認為只要他人做好事,不信奉天主也能上天堂:這是 Pelagian 的異端,連教宗方濟各也批評的錯誤想法。 對初期教會來說,信友既然因着基督復活的恩寵,充滿了基督徒的喜樂,他們怎能將這喜樂收起來,不分享給人呢? 宗徒大事祿有這樣的記載: 上主的天使向斐理伯說:「起來,往南行,沿著由耶路撒冷下到迦薩的路走,即曠野中的那條路。 」他就起來去了。看,有個厄提約丕雅人,是厄提約丕雅女王甘達刻的有權勢的太監,也是她寶庫的總管;他曾來到耶路撒冷朝聖。他回去的時候,坐在車上誦讀依撒意亞先知。聖神就向斐理伯說:「你上前去, 走近這輛車子!」 斐理伯就跑過去,聽見他誦讀依撒意亞先知, 便說道:「你明白所誦讀的嗎﹖」他答說:「若沒有人指教我,怎麼能夠﹖」 於是,請斐理伯上車與他同坐。他所誦讀的那段經正是:『他如同被牽去宰殺的羊,又像羔羊在剪毛者前緘默,他也同樣不開口。在他屈辱之時,無人為他申辯。誰能描述他的後代呢﹖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被奪去了。 』 太監向斐理伯發言說:「請你說:先知說這話是指誰呢﹖是指自己或是指別人﹖」 斐理伯便開口,從這段經文開始, 給他宣講了耶穌的福音。 他們沿路前行的時候,來到了一個有水的地方,那太監就說:「看,這裏有水; 還有什麼阻擋我受洗呢﹖」 斐理伯答說:「你若全心相信,便可以。」他答說:「我信耶穌基督就是天主子。」 他就命車停住,斐理伯和太監兩人下到水中,斐理伯給他付了洗。 當他們從水中上來的時候,主的神把斐理伯提去,太監就再看不見他了。 他就喜喜歡歡地往前行自己的路。斐理伯卻出現在阿左托,以後經過各城,宣講福音,直到凱撒勒雅。 (宗徒大事錄 8:26-40)
《樂山樂水》的原則 + 回應林鄭月娥宣稱信仰不影響其政治決定的聲明
背景 # 據 報道: 林鄭月娥今日 [註:2017年2月3日] 接受商台節目《人民大道中》訪問,被問及一旦當選,香港會否啟動婚姻法。林鄭回應指,自己是相當虔誠的天主教徒,但會不斷提醒自己,不會用信仰決定政府政策立場。 # 網誌的責任 # 有好些教友說:「我們不必有立場呀!因為在教會內的立場很多,不必再說重覆的東西呀!」本來如果是個人名義的話而沒有立場,倒沒有人能投訴甚麼。 但如果是以「天主教」名義寫作的話,網誌作者或編輯就有道義責任表達天主教會的立場 (或聲明某文章和教會訓導相異),否則的話便很容易使天主教會的訓導模糊了。這對信友或教外人都是缺乏愛德的,一如已故的美國總主教 Fulton Sheen 說: 「在美國少於一百人憎恨羅馬天主教會,但數百萬人在憎恨一個他們 以為 是羅馬天主教會的誤解。」 “Not a hundred in the United States hate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but millions hate what they mistakenly think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is” 作為教友,我們有責任宣講天主教信仰的真理,一於基督的勸喻:
天主教徒可拜車公嗎? (聖多瑪斯式回答)
《樂山樂水》的其中一條不明文的規條是,我們不太談政治。不是因為這不重要,事實上非常重要,但我們不用把所有重要的東西都放在一個網誌中。然而在政治及每天的新聞中,也有不少直接跟信仰有關的話題。我們也可以寫寫看。 筆者本篇文章參考聖多瑪斯《神學大全》的格式,回答一個信仰問題。 利申:本文不談政治,只談信仰。 但為求清楚,筆者先將問題和答案放在文章最前。 問題: 天主教徒可到車公廟參拜嗎? 答: 不可。這是直接違反第一誡「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於車公廟參拜並非中國傳統習俗,而是民間宗教禮儀。初期基督徒不會順從羅馬人習俗和法律朝拜凱撒,寧死不從;今天的基督徒也應寧死不朝拜車公。 參拜車公屬大罪 (mortal sin),在告解聖事前不可領聖體 (《天主教法典》第916條)。 如果是知名人物參朝車公,有可能已達成《 天主教法典》第 915條中所提到的條件,即使他上前領聖體,送聖體人員亦能拒絕。 詳細解釋如下:
寫《感謝神父咭》的感想 -- 天主的家庭
大家可能都有留意到,我們《樂山樂水》早前跟「聖十字福傳」合作,宣傳及派發他們的《 感謝神父咭》。本身筆者也想在將臨期寫幾張咭給幾位神父、主教、及樞機,誰知兒子在聖誕前又病了,忙於照顧。弄得筆者要在聖誕日後才有時間寫咭寄咭。筆者也想分享一下寫《感謝神父咭》的感想。 筆者寫咭的對象有親身認識的神父主教,也有不認識的。但 他們全部都有一個共通點:他們都非常喜愛小孩子。 他們喜歡我家小孩的熱情實在不亞於親戚中的姨媽姑姐。 然而他們卻為了福音的原故而放棄了自己的家庭生活。(瑪竇福音 19:12) 無疑地,天主給人的原始誡命包括一男一女建立家庭,生育繁衍:
聖人介紹:ST. GERARD MAJELLA (聖哲拉‧馬則 / 聖吉拉‧瑪奇拉)母親和孕婦的主保
好久也沒見筆者的文章吧。嘿嘿,但〈 超簡易焗多春魚〉的食譜點擊率還是很高呢。是的,筆者這陣子真的忙得團團轉,身體家庭健康工作學業靈修也快失衡了。在將臨期收到友人的祝福,就好好的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對痛苦的反思
甚麼是痛苦? 人生在世,總少不免要面對不同形式的苦痛:生病、失敗、人與人的關係破列、身邊人的生離死別……正正因為人生苦難多,佛教思想中生老病死皆苦。連「生」在世上都已經是苦,配合他們有著輪迴的觀念,他們的目標就是要修行,最終脫離輪迴,不再經歷生和死。在現代社會,雖然真正的佛教徒不多,但 絕多數人也視痛苦為必定要擺脫的事物,而人生目標則是為自己爭取最大的享樂及盡量擺脫痛苦。 然而對基督徒而言,痛苦在基督的行實、苦難、死亡、復活中,得到了全新的意義。當耶穌基督被問到一些人遇到意外身亡的人是為因為他們的罪時,他卻否定這種因罪過而意外死亡的說法 (路加福音 13:1-4);甚至在一次奇蹟之前,祂明確地說出拉匝祿的病苦是 為彰顯天主的光榮 (若望福音 11:4) 。
耶穌聖名——應受尊崇的名字
梅瑟對天主說:「當我到以色列子民那裏,向他們說:你們祖先的天主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時,他們必要問我: 他叫什麼名字﹖ 我要回答他們什麼呢﹖」天主向梅瑟說:「 我是自有者。」又說:「你要這樣對以色列子民說:那「自有者」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天主又對梅瑟說:「你要這樣對以色列子民說: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和雅各伯的天主,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 這是我的名字,直到永遠;這是我的稱號,直到萬世。」(出谷紀 3:13-15) 梅瑟問有關天主的問題就是:天主的名字是甚麼?梅瑟問的原因就是, 天主的名字啟示著天主的本質。然而天主的答案很奇怪,思高譯本譯作「我是自有者」,已經夠奇怪;但原文本身更難明白,大概的意思是:「我是『我是』」。這嚴格來說不是一個名字,甚至可以說天主回答說:我沒有一個「名字」 天主沒有一個「名字」,因為祂的全能全知超越任何一個文字所表達的名字所包含的意義。 天主是一切的因,沒有誰可以給祂起名。不久後,天主又說:
由一場火災反思痛苦
痛苦是一個奧跡。這是指它是超乎我們能夠理解的事。 痛苦及死亡藉罪惡進入世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苦難及光榮復活戰勝了罪惡,但罪惡、痛苦及死亡卻仍未完全從這世界上消滅。我們人性要在基督的再來時才能擺脫罪惡、痛苦及死亡。 昨日在牛頭角的大火,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sir 不幸殉職,遺下了妻子和幼女。一個盡忠職守的消防員為社會出力,貢獻自己,換來的卻是一個丈夫及父親的死亡。這不禁讓人詢問: 這痛苦有何意義?為何義人受苦,要替其他人的失誤或疏忽承受後果?這符合天主的公義嗎?
婚姻和社會的迷思:閱〈為婚姻辯護〉後有感
筆者的文章,很少涉及一些社會時事或其他較「認真」的課題,不是不關心或有冷感,其實是筆者總希望逃避,因坊間的文章不時有很多很多的謬誤,但筆者不似這網誌其他作者有精力去回應或評論。(說穿了就是懶惰!)故筆者的文章多是輕輕鬆鬆的吧:煮煮飯,談談情,說說愛,一些無聊的對話。很久以前,有朋輩給我分享了一篇名為〈為婚姻辯護〉,與近年流行光說「愛」的潮流不同,是少有乎合天主教教理又顯淺易明的文章,就在這兒引述一些選段與大家作點分享吧。 現代社會錯誤的論調,就是在於宣揚婚姻是可被重新定義,以適應時代的改變。這其實是不理性的,並忽視了婚姻的本質。…… 語言的偽術,在這個世代,特別是在香港社會,稍有留意時事的你也不會陌生吧。隨著時代的改變,的確很多客觀的情況或許已改變,但有很多東西的本質仍是不變。一個詞語或概念的定義,比大部分人的想像來得重要。但 誰人有權力去定義這些詞語和概念呢?
林肯教區的啟示:如何推廣司鐸聖召 (3)
上文 提到林肯教區在禮儀上的取態如何有助聖召發展。最後我們會看看他們的天主教教育及原作者的總結。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