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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ainandwater

再論曙暉.回「《曙暉來訊》林覺浩回應」一文
警告:長文! 自從所謂 Web 2.0 的概念興趣,人人均可在互聯網上發表意見,各種正確錯誤意見都在流傳。如果因為看到有錯誤意見就要馬上更正,那一日三十小時都不夠用。 普通意見如是,信仰道理更甚。即使有能力如保祿宗徒,面對著希臘人,都不可能把所有人導向真理。這是人力所限。然而近日收到讀者的電郵,告知《曙暉》有 文章 回應我們三個月前的《 天主教大專聯會曙暉專題的錯誤》,說他們內容會誤導其他教友,那筆者覺得都應有點回應,無論是應還《曙暉》一個公道,作學術及信仰討論,還是要重申筆者立場。而且既然林會長為了筆者的一篇短文,特別抽空落筆千字賜教,筆者不勝感激之餘,亦不能毫無回覆。
短片分享 - The Cardinal
以下是一套舊電影 The Cardinal 的片段。片段是電影中的聖秩聖事彌撒。
文章分享:彌撒中的「本有部分」 的音樂
早前我們在 Facebook page 提過,在 Views from the Choir Loft 網誌有位作者 Andrew Leung 是來是香港的。現分享一下他的一篇 文章。原文是英文,筆者自行翻譯做中文,如有修正歡迎指出。 原文其實是 VftCL 的一個系列文章的其中一篇,談論在彌撒中的「本有部分」 (Propers) 的音樂。 先簡單解釋一下,每次彌撒可分為不變的「常用部分」 (Ordinary) 及因禮儀年曆變更的「本有部分」或 (Propers) 。例如致候詞、悔罪經、垂憐經、信經等就是「常用部分」,集禱經、獻禮經、進台詠、領主詠就是「本有部分」。
填世界主教代表會議之諮詢問卷
預計本星期的文章會少一點,因為筆者在填世界主教代表會議之 諮詢問卷。
[圖片故事] - 新亞生活:天主教同學會
圖為新亞書院 1958年的新亞生活刊物,記錄了當時書院天主教同學會的兩周年彌撒。
人啊,你要記住,你原是灰土,你仍要歸於灰土
祝各位讀者有一個祝滿恩寵的封齋期! 上圖所繪的雖然是十六世紀中的歐洲,但其實和現在的香港也不是非常相似嗎?在畫右方的教會叫我們悔改祈禱,但畫左方的人還在瘋狂地吃喝玩樂,畫下方還有個大胖子醉到坐上了啤酒桶!
唱彌撒和在彌撒唱歌
筆者過去的一星期,家中三代同病,忙於照料,故現在才發文一篇。 筆者曾參加過不同的歌詠團,包括堂區的歌詠團,特別彌撒的 ad-hoc 歌詠團。根據筆者個人經驗, 很多歌詠團成員,甚至神職都彌撒中的音樂有一個錯誤的觀念,他們認為他們要在彌撒中唱歌。 其實不是。 一個好的歌詠團不是在彌撒中唱歌,而是要唱彌撒。
基督的苦難安慰我
之前提到,我們的信仰 不是心靈雞湯,因為我們信仰的安慰不是在於消除人生的一切痛苦:世間的痛苦只有在基督第二次來臨時才會完全被除去;我們的安慰在於一個會和我們一起受苦的天主。
由陳德雄短文看婚姻法典問題
剛剛在 Facebook 看到陳德雄神父寫了這篇短文,筆者雖不是法典專家,但也請容許筆者插嘴討論。 很多教友都不知道,教會有自己的法律。這法律是為了管理全球拉丁教會天主教徒 (東方禮教會有自己的法律,所以他們叫做 sui juris)、神職、修道人、各教區、修會、自治法團、教廷等等個人及組織的生活、行政、財政等等。法典的原文為 拉丁, 中文 及 英文 等譯文是為了方便理解。每一個天主教徒由領洗開始,他的教會公共生活就受法典所管轄,例如甚麼時候可以初領聖體,歸屬哪一個堂區,哪一個教區等等。 現代教友很容易被世俗錯誤思維影響,以為婚姻是兩個人,或只是兩個家庭的事,其實這是錯的,婚姻由一開始便是整個社會的事。 婚姻不單單是兩個人或兩個家庭的承諾,而是整個社會所願意承擔的一個盟約,所以婚姻除了有男女承諾的部分,亦不能排除法律的部分。
世界主教代表會議之諮詢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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