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繼續為教宗方濟各的靈魂、以及為教會選出新的牧者祈禱的時間,筆者希望和各位分享一下一些有關教宗的記載。
聖伯多祿 #
聖伯多祿是第一位教宗。相信大家都記得耶穌宣告他是教會的磐石、以及將羊群託付給他。所以今天選了另一段有關伯多祿作為宗徒之首,宣講基督的記載。
他們就令宗徒們站在中間,仔細考問說:「你們憑什麼能力,或以誰的名義行這事﹖」那時,伯多祿充滿聖神,向他們說: 「各位百姓首領和長老!如果你們今天詢問我們有關向一個病人行善的事, 並且他怎樣痊癒了,我很高興告訴你們和全以色列百姓:是憑納匝肋人耶穌基督的名字即是你們所釘死,天主從死者中所復活的;就是憑著這人,這個站在你們面前的人好了。這耶穌就是為你們『匠人所棄而不用的石頭, 反而成了屋角基石。 』除他以外,無論憑誰,決無救援,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使我們賴以得救的。 」﹝宗徒大事錄4:7-12﹞
聖奧斯定 #
在宗徒當中,唯獨伯多祿差不多在任何地方都堪受整個教會的代表。因為只有他有背負代表整個教會的身份,他才值得聽到「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講道295:2﹞
聖巴爾納鐸 #
聖巴爾納鐸 (St. Bernard of Clairvaux) 是熙篤會士。教宗尤金三世 (Eugene III) 因同是熙篤會士,請聖巴爾納鐸寫下對教宗的指導,名為 De consideratione,成為自此之後的教宗的「天書」。其最後一段是這樣的:
理想的教宗
我現在將完結這本書,但在完結前我希望用「後話」的方式去重覆我說過,或加一些我遺忘的事。第一件事就是,要記得天主將你立為神聖羅馬教會的頭,這教會是眾教會的母親,而不是情人;但你並不是其他主教的領主,而是他們中的一位、也是那些愛天主並敬畏天主的人當中的一位兄弟。然後你要考慮到你應該要是義德的模範,聖德的鏡子,慈悲的規範,真理的確認者,信仰的守護者,萬民的導師,基督徒的領隊,新朗的朋友,將新娘帶到新郎的人,司鐸的祝聖者,眾人的牧者,愚者的指導,受壓迫者的避難所,窮人的聲音,受苦者的希望,無父親者的保障,寡婦的法官,盲人的眼,啞吧的舌,老年人的棍杖,惡人的報應,壞人所懼怕的,善人的光榮,有能者的棍棒,暴君的槌﹝註:這兩項是指教宗應打擊這些人﹞,眾王的父親,法律的減免,規則的寬免,地上的鹽,世界的光,至高者的司祭,基督的代表,上主的受傅者,最後是法老的天主﹝註:意即像出谷紀般打擊法老﹞。
本篤十六世 #
本篤十六世在《世界之光》訪問中,曾經討論到教宗的身份:
問:天主教會來說,教宗是 Vicarius Christi ,基督在世的代表。你可以替耶穌講話嗎? 答:在宣講信仰及施行聖事當中;每一個司鐸都是以耶穌基督的身份、替耶穌基督說話。基督將祂的聖言託付給教會。聖言住在教會內。如果我內在地接受這教會的信仰,並按此生活、講話、思考,那我就是在宣講祂,我就是在替祂說話——即使我在細節上可以有所缺失。重要的事情是我不展示我的想法,而是嘗試以教會的信仰思考及生活,服從祂的誡命而行動
問:教宗是否真的有不能錯誤的神恩,就好像媒體對這詞語的理解一般?好像一個絕對的領袖,他的想法就是法律? 答:這說法是錯誤的。「教宗不能錯誤的神恩」的概念經過多個世紀的發展。它來自思考一個問題:有沒有一個最終能夠做決定的權力?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按照初期基督徒團體已開始的悠久傳統,最後認定是有一個最終極的決定權。不會所有事情都永遠保持「未完成」。在某些特定的情況、在某些特定的條件下,教宗可以作出最後決定而有約束性,哪一些事情屬於、或不屬於教會的信仰之內。這不代表教宗可以不斷地作「不能錯誤」的宣告。通常羅馬主教都是和其他宣認自己信仰、宣講信仰、忠於教會的主教一樣。只是當某些條件出現了,當傳統清晰了,而他知道自己不是隨自己意願行動,那教宗就可以說:這是教會的信仰———而拒絕它則不屬教會信仰。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是以這種想法去定義教宗作「最後決定」的能力,目的是為了信仰能夠維持它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