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實說,真福保祿六世不算是我最喜愛的一位教宗,但無論如何,他的教導對現在的教會仍是非常有用。在他剛被 宣福 的日子,我想說的是他其中一份通諭:《 人類生命》。
《人類生命》可能是二十世紀天主教會最具爭議的一份通諭,然而香港的教友卻普遍不認識這份通諭,甚至不知道這份通諭的教導。
1968年,真福保祿六世發表《人類生命》通諭,指出人工抗孕、絕育、甚至墮胎都是違反道德,違反自然律的。保祿六世強調,夫婦行為是二人的愛的交流、合一的表現,而夫婦間的愛是生育性的。夫婦要控制兒女的間隔及數目,應以自然家庭計劃的方式進行。
很多沒有深思過這神聖教導的教友或外教徒都以為保祿六世的教導代表了教會的固步自封。然而於2012 年,無宗教背景的商業刊物 Business Insider 竟然有一篇 文章 認同真福在《人類生命》中提到,人工抗孕的四個後果1:
- 婚姻不忠誠﹝包括婚外情、已婚一夜情等﹞
- 整體倫理道德低落
- 男性失去對女性的尊重而視她為滿足自己慾望的工具
- 政府強制推行人工抗孕或墮胎,侵犯夫婦間最親密的關係
網上博文不是詳細討論以上四項在香港的影響,但一些簡單數字已可看到香港普遍對婚姻的重視已越來越低。從香港政府統計處的數據看來,在下表2看來,香港粗離婚率由1981 到2006年由0.4升至2.54,大約為六倍多。
我們的社會是否只有下墮一途呢?其實《人類生命》不是一份死死的法律,而是家庭的福音。《人類生命》所教導及鼓勵的並不是甚麼新事物,而只是最基本的德行:自律、尊重、潔德;通諭所堅持的,只是二人成了一體後,並不應該被外物所分隔。﹝創2:14, 瑪19:5-6﹞
正如很多使用自然家庭計劃的夫婦同意的,這種夫婦間的合作給予他們一種新的親密感,丈夫更加關心及明暸妻子的身體狀況,二人的關係更加密切。
另一方面,不少學者及出名的公教博客也是透過《人類生命》通諭而更加認識天主教會而入教或深化信仰,記憶中起碼有 聖經學者 Dr. Scott Hahn 、 Dr. Taylor Marshall, 以及法典專家 Dr. Edward Peters。正正是《人類生命》通諭所宣認的信理和世俗及不同的新教都相差很遠,他們都被催逼著思考:如果《人類生命》的確是對的,那麼天主教會其他相應的教導也都是對的。
身處香港的教友,我們除了慶祝一位新的真福外,讓我們也學習真福保祿六世的教導,使我們的家庭能夠藉著真福的教導,走福音的道路。
1. Humane Vitae n.17
2. 一九八一年至二零零六年香港的結婚及離婚趨勢, “香港統計月刊”, 2007年11月, http://www.statistics.gov.hk/pub/B70711FB2007XXXXB010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