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事
2020年終隨想
不久前,在沉悶的工作中,突然收到朋友的訊息,告知一位我們都共同認識的人過世了。早一天還是精神爽利,當晚睡夢中就走了。一個五十歲不到的壯年,就在大時大節前突然間就走了。朋友談到此時都難掩唏噓之情。想必亡者的家人每年過節都難以釋懷。對筆者而言,腦海中難免想起耶穌的比喻:「天主卻給他說: 胡塗人哪!今夜就要索回你的靈魂,你所備置的,將歸誰呢?那為自己厚積財產而不在天主前致富的,也是如此。」(路加福音 12:20-21)
2020年是大家都過得很困難的一年。一次疫情,將各人的生活都搞出了。在香港,停課的停課,失業的失業。而在大家還未見到仇教者正式出手,公開彌撒被取消了,只有少數信友能夠偶然有幸參加私人的彌撒。大部分信友連復活節及聖誕節都未能參與教會的公開禮儀,不少的洗禮推遲不少才能舉行。甚至連在羅馬,今年的公開禮儀都取消了。反而是在遠東的台灣,竟像世界樂土般,還能一直保持相對正常的日常及禮儀生活。
可否不要奪走教友領受恩寵的權利 - 論新冠疫情後的處理
有網友分享了疫情下的感想。編者希望大家能夠想一想,並回應一下。
教會內的罪過
教會本身是聖的,因為她是基督的肢體;但同時她是罪人的教會,絕大部分的信友都在成聖的路途上,還是不斷的犯罪。不但是平信徒會犯罪,修道人和神職都可以犯罪。 事實上,魔鬼更喜歡使修道人跌倒,因為這樣,牠能使更多的人對教會失望,使更多的信友跌倒。
魔鬼是這樣想,但我們呢?我們要相信耶穌的許諾:「你是伯多祿——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瑪竇福音 16:18) 耶穌沒有許諾所有修道人都不會犯罪,但祂卻許諾魔鬼不能勝過教會。
首先,我們要永遠記着:「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 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羅馬書 5:8) 既然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已因為愛,而為我們死了。我們必須相信祂對我們每一個人的愛。
聖事有效就夠了嗎?(續)
上次,筆者嘗試就討論「聖事是否有效」是一種很奇怪的想法,表示這個問題一開始就問錯了,因為聖事必須有效才是聖事,是最根本作為聖事的條件 ( sine qua non),但我們要追求的是我們在禮儀中能否透過全心的準備及參與慶典,達致自己及他人靈魂的得救。
但不知怎地,有讀者將這種討論拉扯到兩個筆者沒有提及的議題:
禮儀用品的金錢價值1 羅馬禮普通及特殊形式的優劣2 老實說,很多人都誤以為禮儀要好看就一定要花很多錢,雖然這不是事實,但這個題目走出來筆者也算能夠理解,所以其實早已 解釋過 了。但筆者完全不明白為甚麼談到聖事是否有效及聖事的外在隆重性會突然跳到羅馬禮新舊禮的比較呢?筆者認為,新舊禮最大的分別根本就不在它們兩者的隆重程度,而是在它們實際禮儀年曆、禱文等等的分別。這個題目出現實在令筆者摸不着頭腦。3
我用一件剛剛發生的事情來解釋為何這兩個問題是完全的離題。
聖事有效就夠了嗎?
近日,香港教區出版了新的 教區牧民指引。其中有關彌撒聖祭的 指引 列出了不少細節,清楚列明神父開彌撒的種種要注意之處。有些教友會有疑問:「為甚麼這樣麻煩呢?最重要不就是要有效嗎?」
這個問題的確問得很好。其實不少神學家、禮儀專家、甚至聖人也解釋過,筆者不打算在眾多專家前班旦弄斧,用甚麼大道理解釋,但筆者嘗試以一些身邊的小事情作比喻。
能力、責任、聖召
“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早幾年電影《蜘蛛俠》上映後,以上的對白馬上流行起來。
當然能力越大的人,就應背付起更大的責任,就如耶穌「塔冷通」的比喻之中,一個遠行的人按各個僕人的才能,給予不同的數目的「塔冷通」打理。
天國又如一個要遠行的人,將自己的僕人叫來,把財產托付給他們: 按照他們的才能, 一個給了五個「塔冷通」,一個給了二個,一個給了一個;然後動身走了…… (瑪竇福音 25:14ff)
然而天主的做法往往超乎人的想象。筆者也算是個很貪睡頗懶散的人,但自從兒子出世後,能夠連續睡8個小時的夜晚寥寥可數,早前兒子病倒進醫院筆者也陪了他好幾天,累得不能筆墨形容。
在閒談間,同事說到做爸爸需要很有能力,筆者反省後卻覺得事實正正相反:
不是因為我們強大有才幹才能負起家庭的責任,反而是因為 家庭的責任給予我們能力。
不是單單能力使人負起責任,而是願意背負起責任這個意向使我們有能力。 而這能力的來源,是聖事。
愛聖體和愛近人 -- 十字架節反省及聖德蘭修女的啟示
大病初癒,連帶小孩子也病到不能上學,這兩三周好像有點荒廢了《樂山樂水》,實在有點抱歉!
早前在默想「光榮十字架」的奧秘,筆者是平信徒,最關注的當然是「光榮十字架」的牧民幅度,我們該如何實踐。另外,這也關係到我們該如何更有力量去以天主的愛去愛近人。
十字架的愛 # 基督在十字架上捨身,成全了「愛」。有些接近解放神學的人總把耶穌形容是一個失敗了的改革者,或祂是「革命尚未成功」便被權力殺死。這種想法錯了。瑪竇福音中,耶穌這樣說:
耶穌遂對他說:「把你的劍放回原處;因為凡持劍的,必死在劍下。你想我不能要求我父,即刻給我調動十二軍以上的天使嗎?若這樣,怎能應驗經上所載應如此成就的事呢?」 (瑪竇福音 26:52-54)
耶穌是自行決定祂要應驗經上所載,成為「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依撒意亞先知書 53:7; 彌撒中的 Agnus Dei /「羔羊頌」)。 耶穌是全權控制著自己生死,祂以完全的自由將自己完全獻給父,以滿全祂對教會的愛。 這就是十字架的意義,這是十字架的光榮。這就是聖歌 Crux Fidelis 為甚麼說十字架是「甜美之木」,因為這十字架是耶穌基督主動捨身的標記。
#
做個告解真漢子
之前我們看到, Cardinal Burke 認為 要推廣男性新福傳,告解聖事是非常重要的元素。可惜地,告解聖事對現代教友是一個一年辦兩次的尷尬時刻,所以大伙兒都選擇在堂區將臨期及四旬期的團體悔罪時,像新年排年宵一樣逼逼逼,好像大家一起逼便沒有那麼尷尬。
但這個真的是辦告解的好方法嗎?
我們在上教理班時學到要勤領聖事,是說告解及聖體,可不是只是聖體!沒有妥善辦告解,我們怎能去領聖體? 我們要記得,我們如果有大罪的話就不可以領聖體,否則便是在犯褻聖之罪,是另一條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