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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舞

聖座禮儀聖事部部長 羅伯特.薩拉樞機 — 「邁向真確落實《禮儀憲章》」中文譯本 + 導讀 (3)
上文 跟各位讀者分享了聖座禮儀聖事部部長薩拉樞機 (Cardinal Sarah) 願意大家先重溫禮儀的本質,明暸清楚才正式研究《禮儀憲章》,否則只會做成誤讀。 樞機在之後的篇章,將看看 1. Where were we ——教長們的意向、 2. Where are we ——教長們的意向至今如何被實踐、以及 3. Where can we go ——樞機的建議。今次讓我們先看會議教長們的意向: 乙、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教長們有何意向? # 我們必須更仔細地探究會議教長們的意向,尤其是如果我們今天渴求更忠於他們的意向。他們究竟意向藉著《禮儀憲章》帶來甚麼? 讓我們先由《禮儀憲章》的首段開始;該段開宗明義: 神聖公會議,既然計劃日漸加強信友的基督化生活,使可以改變的制度更適應我們現代的需要,促進一切有利於信仰基督人士的合一,鞏固一切召叫眾人加入教會的途徑。 (1節) 讓我們記得當大公會議開始時,禮儀改革已是之前的幾十年的一個特點,而會議教長們已是對這些改革非常熟悉。他們不是毫無背景地,純理論地考慮這些問題。 他們預期將會繼續那本身已開展了的工作而去考慮 “ altioria principia”,即聖若望廿三世在1960年7月25日所頒布的自動手諭《禮節指引》( Rubricarum Instructum) 中提到的禮儀改革中更高或更基礎的原則。
陳繼容博士電台短講 (6) + 禮儀中舞蹈的討論
前文 分享了陳博士有關彌撒的介紹的頭半篇,現在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原文是 第十集:領主禮 及 第十一集:領主後的注意事項,請到原文處收聽及看全文。 …… 講到領聖體,今日教友可以 選擇用手或用口領聖體。[不過現在的新教友都好像沒有人教如何口領聖體。其實嚴格來說,正確應是「舌領」,因為領受者是把舌頭微微伸出,讓神父或執事容易施放聖體] 若 兼送聖體聖血的話[若!即是說,不一定要送聖血],按《羅馬彌撒經書》總論的指示,「可直接由聖爵恭飲聖血,或以浸蘸法,或用吸管,或用小杓恭領」(284號)。如果當地無用吸管或小杓的習慣,主教可以刪除這些方式,只用浸蘸法。 在東方禮中,信友可從小杓領聖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