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理
續論另一篇「信住先!」的文章
同性戀行為道德上錯誤,是因為它違反了性在人性中的目標。而同性戀傾向,像所有其他人性的軟弱一樣,本身並非道德錯誤,但這並不代表我們應該鼓勵。其中一個例子是,我們包容有酗酒傾向的人,是應該幫助他們擺脫這傾向,還是讓他們醉酒駕駛。
有關於同性戀問題,最近 Ignatius Press 出版了一本有關同性戀運動近代史的書《Making Gay Okay》,作者 Robert Reilly 只取用倫理道德及法律的原則,解釋同性戀運動在近年在美國社會如何破壞家庭及社會制度。Reilly 不利用天主教教理是因為 1.) 證明同性戀性行為及其推廣是道德上錯誤,這是所有信仰的人都合用的,及 2.) 同性戀性行為的錯誤是 pre-religious 的,就是宗教前問題,不需要神律,只需用自然律則可解答。
如果大家有留意, 天亞社中文網 一向取態左傾,著重主流社會意見多於教理及教會傳統。近日刊登了一篇作者自稱是「香港一位天主教徒」,名為「雷孟」的 文章。這一篇同樣是要我們對同性戀運動取採「信住先!」的態度。
天主教大專聯會曙暉專題的錯誤
大學時代的時候對天主教大專聯會沒有甚麼好感,原因是因為覺得它定位不清,推廣社會公義的時候注重「社會意見」多於公義。近日看到他們的主席的 一篇文章,更加感到他們對主義及社會情況認知頗為膚淺及受世俗傳媒影響。
私下啟示
今天看到,原來早兩天主教公署出了一份 通告,有關私人啟示的資訊。內容提到一位名為「神聖慈悲瑪利亞」的人聲稱有私下啟示云云。
信則有,不信則無?
早前,李慧琼議員就「雨傘運動」受外國勢力介入,她回應說:「相信就看到證據,唔相信就生安白做。」先不論李慧琼議員的用心是甚麼,筆者對她一點興趣也沒有,也不認為需要認真對待她。只是她提出這種「信則有,不信則無」的態度在不少教友當中都頗為常見,其實這種宗教態度是非常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