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才發現,教宗良十三世 (Leo III) 的很多通諭都好像沒有中文譯文,然而這位教宗的警世良言即使過了一個多世紀,仍對我們非常有用。

教宗良十三世於 1896年6月29日 ,這是聖伯多祿聖保祿瞻禮,頒布通諭《眾所周知》 ( Satis cognitum) ,其中第9節的開頭是這樣的:
每一項被啟示的真理,毫無例外,必須被接受 #
9. 建基於這些原則並謹記着她的使命,教會在保衞着信仰的完整這事情上,展視着無可比擬的熱忱及努力。因此,所有在信理細節上抱着相異觀點的人都被她視為反叛者 (rebels) 及被排除於她子女的行列以外 (expelled from the ranks of her children)。亞略派 (Arian) 、孟他努派 (Montanist) 、諾瓦天派 (Novatians) 、 十四日派(Quartodecimans) 、一性論派 (Eutychians) 沒有全然推翻所有公教教理:他們只是違背了一小部分。但有誰不知道他們都被公定為異端並由教會的懷抱中被驅逐出去?同樣道理,在之後的世代中,跟隨他們的一切異端邪說的宣講者都被判決。 「沒有比這更危險:就是一個異端承認近乎整個信理系統,但卻用一個字,就如一滴毒藥,感染那由我們的主所教導並藉宗徒傳統傳承下來,真實而簡單的信仰。」(Auctor Tract. de Fide Orthodox contra Arianos)
教會的做法總是一樣的,這由眾位教父的一致教導已展現出來, 任何人在最微小的地方放棄教會藉她具權威性的訓導所提出的教理,都被認定是在公教共融以外,並與教會相異。 伊比法尼斯 (Epiphanius) 、奧斯定 (Augustine) 、狄奧多勒 (Theodoret) 作了一個他們當代異端的長長列表。聖奧斯定表示其他異端也可能出現,而如果任何人對這些任何一個異端表示贊同,他要為了這原故斷絕於公教團結。「沒有人單純不相信這些 (異端) 就能以此當自己為公教徒或稱自己是公教徒。因為將來可能有其他異端出現或興起,而它們沒有被列在我們的這作品內,而,如果任何人堅持這些異端中的任何一個,他就不是公教徒。」 (S. Augustinus, De Haeresibus, n.88)
一杯清水,和一杯添加了一滴毒藥的水:內容分別就只有一滴毒物,但喝下後的結果卻是生死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