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兩星期前,印度七旬修女遭輪姦,轟動全球,令人十分痛心。過了一段時間,彷彿全球的人已經漸漸忘記,但這篇遲來的文章,希望能在四旬期最後幾日分享Prudence的想法,並好好反省與默想。
Prudence看到網民於不同網報的留言,既心酸又心痛,感觸良多。報道指,修女沒有因為被奪貞潔而感到憤怒,反而選擇原諒,亦為犯者祈禱贖罪,並請天主寬恕罪人。
說到這裡,網民的留言除了繼續破口大罵強姦犯,更出言挑戰我們的信仰,「有天主佢就唔會比人XX啦,打死班XX」、「天主呀天主,信天主簡直係諷刺!咁以後犯咗事乜都有天主照,就唔洗坐監啦!因為有宗教信仰,所以可以原諒!」、「你原諒佢?佢會唔會改過先?如果唔會點解要原諒呢」……
修女的寬恕,及幾位網民的留言令Prudence在四旬期不停反思。我們身處的世界中,有很多人其實知道天主的存在,但卻不相信主,每一分每一秒都會有人犯罪,而且他們自己是不知道的。「罪」這個名詞聽起來很嚴肅,亦很不友善,更不能彰顯出愛。但現實卻完全相反,因為我們的原罪、我們不停的犯罪,才能清楚看到天主不停地寬恕我們、看到祂對人類滿滿的愛。
Prudence又想起一位神父曾說過:ignorance is the biggest sin(無知是最大的罪)。何解?聖多瑪斯(St. Thomas Aquinas)說,並非每一種無知都會直接引人犯罪,但在無知的情況下,我們隨時會犯罪。天主教教理中亦有解釋無知如何引致犯罪:
四、錯誤的判斷
- 1790. 人該常聽從自己良心確定的判斷。如果人明知故意違反這樣的判斷而行事,他必將定自己的罪。但是也有可能,道德的良心處於無知中,並對即將採取或已經冒犯的行動,作出錯誤的判斷。
- 1791. 這種無知多次能歸咎於當事人,要他負責。「當人對探求真理及美善不大注意,或因犯罪習慣而良心變得幾乎盲目時」,就會發生此種情況。在這情況下,人對自己所作的惡要負罪責。
- 1792. 對基督及其福音的無知、他人留下的惡表、作情慾的奴隸、對良心獨立自主的誤解和意圖、拒絕接受教會的權威和教導、缺乏皈依和愛德,都能成為對倫理行為判斷偏差的原因。
- 1793. 反過來說,如果無知是無法克服的,或者錯誤的判斷對道德的主體無責任可言,這人所作的惡便不能歸咎於他。但這行為畢竟是一件邪惡、欠缺、錯亂的事。因此,應該下功夫努力糾正道德良心的錯誤。
- 1794. 良好而潔淨的良心受到真實信德的照耀。因為愛德同時發自「純潔的心、光明磊落的良心和真誠的信仰」(弟前 1:5)。
說到這裡,我們每日生活中(甚至我們教友自己),都會遇到不少無知的人,而這種無知是對於造物者的無知。他們(或我們教友)對教會內的認識完全不足,但又要逞強「知少少扮代表」,又以為「知少少就知好多」,並到處張揚,既不懂謙卑,同時也讓無知引領我們犯罪。
我們身邊經常都會有人問,就連教友都有如此問題:如果這個世界有天主,世上不會有戰爭、不會有人餓死、不會有災難、不會有人受痛苦,不是嗎?
若大家以人類的思維去看事時,沒錯,的確如是,但作為基督徒,我們不單以人的眼光去看世事,反而要以超聖的眼光。很多人在乎現世的生活,但我們作為基督徒應放眼天國,以天上的生活為目標,我們要成聖自己、聖化他人。
「成聖自己、聖化他人」這一句聽就聽得多,但我們又真正領略幾多、活出幾多?不妨在聖周的省察中想一想,基督的苦難與我們的信仰生活有何關係,苦難如何能成聖自己與他人?
最後,再說說這篇新聞的讀者留言,不妨問一問自己:我們有否站出來,利用各社交媒體宣揚福音?又或有否盡一絲的責任,一看到這些未肯認識主的朋友祈禱,作奉獻、作獻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