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潔
應以新的心思變化自己——回應《曙暉》「永遠不出來?」
Nolite conformari huic saeculo, sed reformamini in novitate sensus vestri ut probetis quae sit voluntas Dei bona et placens et perfecta. (Rom, 12. 2)
「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反而 應以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 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羅馬書 12:2)
聖保祿以這樣的說話勸勉羅馬人及整個信友團體,正正就是提醒我們在內的基督信徒:我們不可以配合 ( con- form ari) 世俗的形態,卻要以基督的形態重新整合 ( re- form amini)。這種以基督為目標的革新是困難的,當中的痛苦不是由於基督缺乏慈愛,而是在於我們本身因原罪而有的私慾偏情,使我們不以天主的旨意 (voluntas Dei) 1 為優先,而單顧自己的意願。
然而基督的慈愛則是聖言 成了血肉,行走於巴勒斯坦講道及行奇蹟,以 自己的身體 經歷聖周五的苦難, 赤身露體 的被釘在十架上死,最終替我們取得 光榮復活的身體。 基督是真人真天主,祂的慈愛不是流於智者的說話,而是 血血肉肉的救贖。因此,保祿宗徒才大膽地說:「我們怎樣帶了那屬於土的肖像,也要怎樣帶那屬於天上的肖象。」(格林多前書 15:49)
我們的身體直接影響我們的復活、我們的救贖。 筆者這幾天收到朋友、讀者的邀請,就某「平信徒」專頁分享、大專聯會 2 的網誌《曙暉》的一個有關同性戀系列作回應,尤其集中在信理和倫理作回應。只要打好這兩個範疇的基督,它們的應用——即牧民 3 ——就能立竿見影。
筆者執筆之時,該系列剛出了兩篇( 一、 二),現找重點來回應。但在正式回應之前,筆者認為有必要為整個討論定義清楚。
罪: 違反天立意願的行為。由於天主是愛及智慧的根源,罪必然是違反愛及理智的,也違反人的本性 (nature) 及尊嚴。例如我殺人,我便違反了被殺者的人性尊嚴、我在太太工幹時跟另外的女人姦淫,就是違反了人類性的本性:夫婦間愛的結合和生育。
私慾偏情: 對罪惡的依戀,原罪的後果。本身私慾偏情不是罪,但它卻引誘我們犯罪。洗禮能洗去原罪,這私慾偏情卻是沒有洗去的剩餘 (residue of sins),它使我們傾向肉身而忘卻靈魂及天主。因此它是違反理智的,也是違反愛的。信友不是要配合與生俱來的私慾偏情,而是要以基督為目標,靠着基督的力量不斷悔改更新自己,以達之完滿。
貞潔: 貞潔不是單純的做「處女黨」或要對性行為感到「靦腆」,而是將天主給予的性和我們的身體、靈魂整合的德行。簡單說,就是 能夠將性 (sexuality) 按天主的計劃,按現時的身分運用的一種習慣。 未結婚的,持守貞潔就代表保護自己的身體、將自己作為禮物完全地保留給自己將來的配偶; 已婚的,以性行為作為愛的語言說出婚姻盟誓,將自己完全交付給配偶的其中一種表達,並對新生命保持開放,接受天主給予的子女,或在適當時候暫停性行為,以別的方式表達愛及互相交付; 為天國守貞的,持守性的能力,以基督或教會作為自己的配偶,將父職或母職 (fatherhood, motherhood) 在其他方面表達出來,例如傳教、照顧身邊或社會的其他人,將自己完全交托給基督在世的使命。
同性戀傾向 (Same sex attraction): 最簡單的解釋就是對同性的人有性 或/及 情愛的衝動或傾向。 本身不是罪過。 而是像其他的私慾偏情一樣是原罪的後果,使我們的 Passion 有着不符合理智的衝動。例如貪吃就是有衝動吃我們不需要的食物、色慾就是我們忽略了性是愛的語言而變得只希望得到肉體 (甚或只是思想)的快感。
同性性行為: 違反人類性器官設計的性行為,使參與的人增加健康風險;更違背了天主設計人的原意,將性包含的愛、愉悅、生育三者拆散、違反貞潔的目標。因上述原因,這是罪過。
基本的重要概念有這些,我們不妨看看《曙暉》有沒有這樣的區別。以下是部分原文,我的 重點 及[筆記]。
聖人介紹:ST. GERARD MAJELLA (聖哲拉‧馬則 / 聖吉拉‧瑪奇拉)母親和孕婦的主保
好久也沒見筆者的文章吧。嘿嘿,但〈 超簡易焗多春魚〉的食譜點擊率還是很高呢。是的,筆者這陣子真的忙得團團轉,身體家庭健康工作學業靈修也快失衡了。在將臨期收到友人的祝福,就好好的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婚姻和社會的迷思:閱〈為婚姻辯護〉後有感
筆者的文章,很少涉及一些社會時事或其他較「認真」的課題,不是不關心或有冷感,其實是筆者總希望逃避,因坊間的文章不時有很多很多的謬誤,但筆者不似這網誌其他作者有精力去回應或評論。(說穿了就是懶惰!)故筆者的文章多是輕輕鬆鬆的吧:煮煮飯,談談情,說說愛,一些無聊的對話。很久以前,有朋輩給我分享了一篇名為〈為婚姻辯護〉,與近年流行光說「愛」的潮流不同,是少有乎合天主教教理又顯淺易明的文章,就在這兒引述一些選段與大家作點分享吧。
現代社會錯誤的論調,就是在於宣揚婚姻是可被重新定義,以適應時代的改變。這其實是不理性的,並忽視了婚姻的本質。……
語言的偽術,在這個世代,特別是在香港社會,稍有留意時事的你也不會陌生吧。隨著時代的改變,的確很多客觀的情況或許已改變,但有很多東西的本質仍是不變。一個詞語或概念的定義,比大部分人的想像來得重要。但 誰人有權力去定義這些詞語和概念呢?
2015年世界主教會議 (1) - 教宗的開幕彌撒講道及「出櫃」神父
事情發展快得連網上媒體都跟不上。如果你在讀世俗媒體有關世界主教會議的報導,你大概甚麼也沒看到,或更差的:在看錯的東西。筆者想很快分享兩件事的感想。
教宗方濟各在世界主教會議開幕彌撒的講道 信理部的一名神父宣布自己是同性戀,並有同性伴侶;他要求教會改變對同性戀的教導 先說教宗的講道。當天的主日福音,正正就是馬爾谷福音 10章2-16節,耶穌被問到能否休妻。
對「性」的反省
早前美國最高法院就 Obergefell v. Hodges 案件裁定聯邦政府及所有州份必須接納同性「婚姻」,這香港教友在網上的討論也頗為熱烈。但在談及同性「婚姻」的同時,其實大家在討論其間發現另一個有關的課題也浮現出來:「性」在人性的角色。 筆者對現代社會的印象就是:
Sex is overrated but undervalued.
「性」被過度重視但價值被忽略了。現代社會認為每個人既然有性衝動,就必需要發洩;但同時「性」這回事已變得廉價,彷彿不是甚麼值得重視的東西,隨便可以交給任何人。 不。「性」不是一樣便宜消費,而是一樣我們需要追求的事。筆者要說的不是說單單要追求「性行為」一回事,而是整個「性」 (sexuality)的完滿。「性」是人性的一個部分,是我們每個人的身份,就如我們各自的其他強弱項:貪吃甜吃、勇敢、愛說笑、愛耍小聰明、不喜歡運動、對小動物有愛心……每個人的身份都有很多方面,我們的「性」也是其中一部分:我們是男是女、在性慾方面的弱點、我們和同性及異性的相處……這種種都包括在我們整個的「性」 (sexuality) 之內。所以現代社會經常只時集中於「性行為」及「性慾」只是看整個人類的「性」的一小部分,並不能幫助我們真正理解「性」或我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