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利騰大公會議
[讀者來函] 神父解答: 9個「面朝東方」的誤解(二)
上星期Prudence分享了 Father Angel 有關「面朝東方」的來函,但只刊登 第一部份,今天刊登餘下的內容,希望各位讀者看畢後也能好好咀嚼內容意思,並帶到祈禱與默想當中。以下用橘色的部份是Prudence認為值得深思的地方,誠邀各位讀者一起細味和作出反思。如果各位讀者對此文有任何問題,歡迎提問,也希望能解答各位心中的疑問,以免引致任何爭議。
同時,繼續歡迎各位讀者也來函分享,以示大公教會之多元。大家可將文章投寄到 [email protected],詳細內容可按 這裡 參閱。
** **6. 聖教會既不會以一位樞機的建議、也不會以教廷發言人的聲明來作為正式訓導
由於教會的禮儀是教會生活的高峰和泉源,因此,教會不會隨便頒布禮儀的法則和規定。相反,教宗聖父或有關聖部必定以正式的渠道作出修改或澄清,或通諭、或手令、或訓令等。因此,教會是不會因為一位樞機在一個會議上的建議,或教廷發言人的新聞稿作為正式的訓導,並要求信友跟從。建議只是建議,新聞稿更非用以澄清禮儀問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