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人書
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除了彼此相愛外,你們不可再欠人什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其實『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裏: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羅馬人書 13:8-10)
不久前跟小孩子解釋這段書信,其中的經驗想筆者也有些反思。筆者跟小孩子說:如果你能夠愛人,就不需要法律,不需要規則。因為當你能夠真正地去愛時,你便不用別人外加的規則,你也知道你該做甚麼,你自動就能遵守規則。
小孩子聽到「不需要規則」時,都格外興奮;但當他們聽到「自動遵守規則」,他們又有疑惑,為何沒有規則也會遵守呢?其實成人也是一樣,大部分人在表面安份守己,其實暗地裡也希望能夠沒有規則地「自由生活」。
可以只愛主不愛人嗎?
1月11日主日,傳統禮儀年曆為聖家節,新禮為主受洗節。讀畢彌撒讀經二的章節,勾起不少的思緒。天主是美善,也愛我們,但我們可以只愛主而不愛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