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腳禮
[讀者來函] 作為一個女人 我不願給別的男人碰我的腳
(作者P編按)讀者 Virginia 來函指看過本網誌一位作者於周四撰寫的 文章分享 後,就文章內容作出回應。
不論持什麼意見,也歡迎各位讀者也來函分享,以示大公教會之多元。大家可將文章投寄到 [email protected],詳細內容可按 這裡 參閱。
---——————————————————————————————————- 昨天,朋友分章了你們一篇有關洗腳禮的文章,說女性也可以參與其中。其實我很早就聽說過了,也看到不少神父與教友都挺支持的,但是對此我有點兒不安,也不太敢在朋友面前說出來,所以就試試看分享一下。
作為女人,對於教宗這個關顧與安排十分感激,因為他這個想法的確把教會全體子民放在心中、放在禮儀中,這也是一位牧者所需的。老實說,作為一名普通教友,我不太了解禮儀,也不懂得禮儀;不過,同時作為一名有婚約的女人,我不願意被其他男人觸摸、親吻我的腳。
[文章分享] 信理部長:神父在聖周四不一定要洗女性的腳
在年初,聖禮部出了一份新的文件,改變了拉丁禮聖周四「主的晚餐」的禮節,擴闊了洗腳禮可以參與的人,當時筆者也 提出過,神父應有自由可以選擇他是否舉行洗腳禮、及是否跟隨傳統只洗男性的腳。不重覆了。
最近聖禮部部長 薩拉樞機 (Cardinal Sarah) 接受訪問,他的回覆確應了筆者當時的理解,表示聖禮部無意規限神父選擇參加洗腳禮信友的權力,各神父仍可按牧民需要選擇只選男性,或包括女性去參與洗腳禮。不讓女性參加洗腳禮雖然肯定被人以為是守舊,被人攻擊,但其實這關乎禮儀的歷史標記。 「如果我們沒有禮儀,我們還有甚麼?」 Aleteia 網站報道了有關 訪問 ( 重點 及[評論]):
梵蒂岡——在聖周四「主的晚餐」彌撒中,神父不一定要洗女性的腳。薩拉樞機這樣確認了。
在2月26日,聖禮部 (Congregation for Divine Worship and Discipline of the Sacraments) 部長在羅馬向記者說,每一個主教或神父 「要按自己的良心,及按主制訂這節日的目的去作決定」。
有關聖周四洗腳禮的變動
梵蒂岡網站的 Bolletino 在昨天(2016年1月21日)刊登了一份 2014年12月20日教宗方濟各給聖禮部部長 Cardinal Sarah 的 信函,以及相對應的一份 法令。
大概就是,就教宗的要求,聖禮部更改了聖周四洗腳禮的禮文,由 「 Viri selecti (被選的男人) deducuntur a ministris…」更改成「 Qui selecti sunt ex populo Dei (由天主子民中被選的) deducuntur a ministris…」,即是說洗腳禮中,女性可以被選參與洗腳禮。
[getty src=“463002137” width=“445” height=“297”]
以執行上來說,這改動影響不大。反正香港不少堂區已是慣例上會選擇女性參與洗腳禮,只不過是由之前大家這樣做是違反禮儀規定,現在變成禮文批准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