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次近期的日常對話中,聽到有位非教友說他非常喜歡歐洲的天主教堂,很漂亮;但香港很少天主教堂。當刻我有一點尷尬,因為我在想,香港不是沒有天主教堂,而是那些教堂的建築是不能讓你認出是天主教堂……
如果我們覺得上圖的聖安多尼堂的祭台很漂亮,為甚麼我們現在不建同樣漂亮的東西,而要將其簡化再簡化,變得別人都認不出來?
在人類心智的崇高活動中,理應提到藝術,尤其是宗教藝術,以及稱為藝術高峰的聖教藝術。藝術的本身就是要以人工,對天主的無限完美,作某種程度的表達;其越能別無目的,純以自己的作品極力使人虔誠歸向天主,便越能增加對天主的讚美與榮耀。
慈母聖教會過去常是藝術的愛好者,並曾經常要求藝術崇高的服務,特別為使有關敬禮的事物,真正表現高雅、和諧、美觀,成為天上事物的記號與象徵,教會也不斷造就藝術人材。教會時常作藝術的評審,分辯藝術家的作品是否適合信仰、虔誠、宗教的傳統法則,以及是否合於神聖的用途。
教會曾經特別注意,使神聖用具能夠增進敬禮的典雅與美觀,教會也准許按照時代技術的進步,在質料、形式,及裝飾方面,有所改進。﹝禮儀憲章 n.122﹞
近代的教堂建築,是為真正表現「高雅」、「和諧」、「美觀」嗎?如果連這是天主教堂都不能讓人認出,那這建築能「使人虔誠歸向天主」,「增加對天主的讚美與榮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