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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律

《樂山樂水》的原則 + 回應林鄭月娥宣稱信仰不影響其政治決定的聲明
背景 # 據 報道: 林鄭月娥今日 [註:2017年2月3日] 接受商台節目《人民大道中》訪問,被問及一旦當選,香港會否啟動婚姻法。林鄭回應指,自己是相當虔誠的天主教徒,但會不斷提醒自己,不會用信仰決定政府政策立場。 # 網誌的責任 # 有好些教友說:「我們不必有立場呀!因為在教會內的立場很多,不必再說重覆的東西呀!」本來如果是個人名義的話而沒有立場,倒沒有人能投訴甚麼。 但如果是以「天主教」名義寫作的話,網誌作者或編輯就有道義責任表達天主教會的立場 (或聲明某文章和教會訓導相異),否則的話便很容易使天主教會的訓導模糊了。這對信友或教外人都是缺乏愛德的,一如已故的美國總主教 Fulton Sheen 說: 「在美國少於一百人憎恨羅馬天主教會,但數百萬人在憎恨一個他們 以為 是羅馬天主教會的誤解。」 “Not a hundred in the United States hate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but millions hate what they mistakenly think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is” 作為教友,我們有責任宣講天主教信仰的真理,一於基督的勸喻:
婚姻和社會的迷思:閱〈為婚姻辯護〉後有感
筆者的文章,很少涉及一些社會時事或其他較「認真」的課題,不是不關心或有冷感,其實是筆者總希望逃避,因坊間的文章不時有很多很多的謬誤,但筆者不似這網誌其他作者有精力去回應或評論。(說穿了就是懶惰!)故筆者的文章多是輕輕鬆鬆的吧:煮煮飯,談談情,說說愛,一些無聊的對話。很久以前,有朋輩給我分享了一篇名為〈為婚姻辯護〉,與近年流行光說「愛」的潮流不同,是少有乎合天主教教理又顯淺易明的文章,就在這兒引述一些選段與大家作點分享吧。 現代社會錯誤的論調,就是在於宣揚婚姻是可被重新定義,以適應時代的改變。這其實是不理性的,並忽視了婚姻的本質。…… 語言的偽術,在這個世代,特別是在香港社會,稍有留意時事的你也不會陌生吧。隨著時代的改變,的確很多客觀的情況或許已改變,但有很多東西的本質仍是不變。一個詞語或概念的定義,比大部分人的想像來得重要。但 誰人有權力去定義這些詞語和概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