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除了彼此相愛外,你們不可再欠人什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其實『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裏: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羅馬人書 13:8-10)

不久前跟小孩子解釋這段書信,其中的經驗想筆者也有些反思。筆者跟小孩子說:如果你能夠愛人,就不需要法律,不需要規則。因為當你能夠真正地去愛時,你便不用別人外加的規則,你也知道你該做甚麼,你自動就能遵守規則。

ST PAUL by Pompeo Batoni (1708-1787) from Basildon Park

聖保祿 (Pompeo Batoni, 1740-43)

小孩子聽到「不需要規則」時,都格外興奮;但當他們聽到「自動遵守規則」,他們又有疑惑,為何沒有規則也會遵守呢?其實成人也是一樣,大部分人在表面安份守己,其實暗地裡也希望能夠沒有規則地「自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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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愛主不愛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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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主日,傳統禮儀年曆為聖家節,新禮為主受洗節。讀畢彌撒讀經二的章節,勾起不少的思緒。天主是美善,也愛我們,但我們可以只愛主而不愛人嗎? 你和我也曾因不同的人而受傷害,家人、親戚、好朋友、舊情人、同事、同學、老師、點頭之交、陌生人……他們不止不完美,有的更是非常討厭,可以不理他們嗎?

親愛的諸位:凡信耶穌為默西亞的,是由天主所生的;凡愛生他之父的,也必愛那由他所生的。幾時我們愛天主,又遵行他的誡命,那就知道我們也愛天主的子女。原來愛天主,就是遵行他的誡命,而他的誡命並不沉重,因為凡由天主所生的,必得勝世界;得勝世界的武器,就是我們的信德。誰得勝世界呢?不是那信耶穌為天主子的人嗎?(若一 5:1-5)

曾經,我是這樣想的:愛天主,很簡單吧,就是每天祈禱念經就可以,因我知道天主必定很愛我,就如一個小孩永遠在母親的懷中一樣,什麼也不用做。但一句「愛主愛」,真令我非常失落。如果愛天主要愛天主的子女,這樣真的很困難。當知道人並不完美,也不可愛,就算很取考地只愛「教友」,光看到其中有一些偽善的,心裡已覺討厭,教我如何面對他們或與他們相處?(已惶論「愛」,可參考我們樂山樂水的簡介)。

「愛」是今天最常用,也最被濫用的一個字,我們給了它許多南轅轍的意義。﹝《天主是愛》‧2﹞

可知道,我們的天主教信仰,說的並不是近幾十年被個人主義影響所流行的新時代/新紀元運動(New Age)  中的個人「禪修」:如何「認識自己」、「發揮潛能」,或單單使人「感覺良好」、很「舒服」和「平安」…… (請自行把去SPA的感覺填上)。正如早前有關於泰澤祈禱的文章所述,我們信仰目的不只是使人感到「舒服自在」,而是要帶領人「走向天主」,不是令人 “Feel good “就可以。我們在地上的普世教會,是一個團體,團體內任何兄弟姐妹跌倒,也會影響著整個團體。大概你會覺得這個信仰彷彿「令人不安」,是的,這「不安」正好讓我們以愛的行動去回應天主對我們的愛。

「天主使一切協助那些愛祂的人」(羅 8:28)。聖人們的見証不斷地証實了此項真理:

聖女加大利納•西恩那給「那些面對不幸的事而反感和抗拒的人」說:「一切都來自愛,一切都為使人得救而安排,天主所作的無非是為這個目的」。
聖多瑪斯•摩爾在殉道前安慰他的女兒說:「除非天主願意,甚麼事情也不會發生。我深信無論發生甚麼事,不管它外表看來是多麼的壞,實際上常是對我們最好的」。
朱利安•諾里奇也說:「我靠天主的恩寵學會要堅決地保守信德,……我應根據和熱切相信吾主在此刻所展示的 —— 一切都會轉好」。 (天主教教理 313)

天主時常照顧著我們,也給我們不同的恩寵、聖事、還有很多的榜樣(耶穌基督是一個「無敵」的榜樣,還有其他聖人聖女)去幫助我們好好生活,學習愛主愛人。多閱讀聖人的故事,你也不難發現他們也和我們一樣,常常遇到「不可愛」的近人。「愛」從來都是很奇妙,可使人受傷、堅強、喜樂……你願意接受這挑戰來回應天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