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責任、聖召

“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早幾年電影《蜘蛛俠》上映後,以上的對白馬上流行起來。

當然能力越大的人,就應背付起更大的責任,就如耶穌「塔冷通」的比喻之中,一個遠行的人按各個僕人的才能,給予不同的數目的「塔冷通」打理。

天國又如一個要遠行的人,將自己的僕人叫來,把財產托付給他們:按照他們的才能, 一個給了五個「塔冷通」,一個給了二個,一個給了一個;然後動身走了…… (瑪竇福音 25:14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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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冷通的比喻


然而天主的做法往往超乎人的想象。筆者也算是個很貪睡頗懶散的人,但自從兒子出世後,能夠連續睡8個小時的夜晚寥寥可數,早前兒子病倒進醫院筆者也陪了他好幾天,累得不能筆墨形容。

在閒談間,同事說到做爸爸需要很有能力,筆者反省後卻覺得事實正正相反:

不是因為我們強大有才幹才能負起家庭的責任,反而是因為家庭的責任給予我們能力

不是單單能力使人負起責任,而是願意背負起責任這個意向使我們有能力。而這能力的來源,是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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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聖體和愛近人 — 十字架節反省及聖德蘭修女的啟示

大病初癒,連帶小孩子也病到不能上學,這兩三周好像有點荒廢了《樂山樂水》,實在有點抱歉!

早前在默想「光榮十字架」的奧秘,筆者是平信徒,最關注的當然是「光榮十字架」的牧民幅度,我們該如何實踐。另外,這也關係到我們該如何更有力量去以天主的愛去愛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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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的愛

基督在十字架上捨身,成全了「愛」。有些接近解放神學的人總把耶穌形容是一個失敗了的改革者,或祂是「革命尚未成功」便被權力殺死。這種想法錯了。瑪竇福音中,耶穌這樣說:

耶穌遂對他說:「把你的劍放回原處;因為凡持劍的,必死在劍下。你想我不能要求我父,即刻給我調動十二軍以上的天使嗎?若這樣,怎能應驗經上所載應如此成就的事呢?」 (瑪竇福音 26:52-54)

耶穌是自行決定祂要應驗經上所載,成為「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依撒意亞先知書 53:7; 彌撒中的 Agnus Dei /「羔羊頌」)。耶穌是全權控制著自己生死,祂以完全的自由將自己完全獻給父,以滿全祂對教會的愛。這就是十字架的意義,這是十字架的光榮。這就是聖歌 Crux Fidelis 為甚麼說十字架是「甜美之木」,因為這十字架是耶穌基督主動捨身的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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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的羔羊自願捨身,成全了愛德 (Ghent Altarpiece by van Ey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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