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中的四旬期

香港近八個月可說是翻天覆地,沒有人能夠獨善其身。筆者雖說是安好,但同時像是喪失了寫作能力,長時間未能寫作。現在希望由這神聖的四旬期開始,重拾寫作的習慣。

過去的大半年,香港社會一直賴以生存的社會基礎被刻意破壞:法治、公平、自由。破壞香港價值的人依著外在的勢力,試圖奪取香港的權力,建立一個以外地勢力為核心的新霸權。然而,不少香港人不甘自己的土地如此被人強搶,奮起保衞自己土地恆久以來的法律及規則。然而,面對外地勢力,香港人似乎都處於下風,眼看外地的勢力將要重新定義「香港」。

Cardinal-StephenLangton-3

Cardinal Stephen Langton, 英國的《大憲章》(1215) 就出自他的手筆

不單是世俗社會,自從楊鳴章主教於2019年1月逝世,香港一直都沒有正權主教。在這一年多的時間,不時就聽到各方面的傳言,推測下一任的主教人選。教會內馬上也有爭議,擔心下一任主教能否帶領香港教會對抗共產主義政權的入侵,繼續維持教會在香港的道德影響力,甚至害怕香港的信友成為教廷為了討好某強國的犧牲品。

繼續閱讀

公義的制度及個人的道德

這文章構思了很久,寫了一些,卻又因社會事情而影響心情打斷。加上小病數次,更加拖延了進度。不知這還算不算是適時的文章,反正筆者對這個社會也沒有甚麼靈丹妙藥。不過筆者也邀請各位信友,以政治以外的另一個角度反思一下,是甚麼讓我們的社會走到今時今日的這一個地步。

在開始之前,筆者先邀請各位特別懇求聖母和平之后的代禱,協助我們走向和平。

ReginaPacis

和平之后,為我等祈!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很依賴制度的社會。當我們發現社會出現了一些問題,我們很傾向既有的制度尋求解決方法;如果現在制度有所不足,我們則希望能設立新的制度去補足。

的確,好的制度能夠減少因個人判斷偏差而導致不同人的待遇不公;更好說,好的制度有助處理事情的人能夠有一套準則協助決定。

筆者絕對認同一個好的制度是一個公義的社會不可或缺的元素,但如果我們以為我們能單靠制度就能建立公義的社會,這看法未免有所缺失。事實上,執行制度的也是人。無論我們在本地或外地新聞,也會看到一些人的行為符合法律,也按著制度的規則行事,但我們都看到當中的不公義。筆者認為一個公義社會的真正基礎,不只在於一個良好制度,而更在於一個良好制度所依賴的每人的良心及道德觀。

一如依撒意亞先知說:「正義的功效是和平,公平的碩果是永恆的寧靜和安全。(32:17)」我們希望得到和平,先要恢復各人心中以及社會的正義。

 

 

繼續閱讀

培育「考第一」的小朋友

有一次太太和另一名家長談到小孩子的教育,談到升學選擇及培育小孩子的方向。

該位家長都十分關注小孩子的升學,都關注不少的學校選擇。其中提到希望自己的小孩子升讀某一所天主教的傳統名校。太太說:「這一所學校都出了名對學業頗為催谷呀!」那位家長同意,並補充說:「這所學校既要求學生『好假 (裝模作樣)』、又要乖乖聽話讀書,同時又要很有創意和表現得很有不同的才能。」太太聽了,回覆說:「你真的想小孩子變成這樣?」該家長說:「那她都要扮啦!我已經不斷的訓練我的小孩子啦!」太太說:「那你不怕破壞親子關係嗎?」家長說:「都已全破壞了啦!但沒法子,要考學校就是這樣!」

我相信有不少家長和這位家長一樣,最希望自己的子女就是每年每科都拿第一名,仿佛「考第一」就是培育小孩的最高成就。筆者認為這種想法是很實用主義 (pragmatism) 的。實用主義的育兒方式就是要追求一切可量化的事物:有多少興趣班、有多少證書、考試有多少分數、學了多少樂器考試又有多少分……

640px-Pieter_Bruegel_d._Ä._066

我們教導追名逐利,還是信仰天主? [The Fight Between Carnival and Lent (by Bruegel the Elder, 1559)]

這些家長在做甚麼呢?這甚至不是教育小孩子「追名逐利」,這只是在教育小孩子追求完成一大堆沒有意義的工作目標,就像上班被催逼營業額一樣。這樣小孩子不明白讀書的意義,不懂得欣賞音樂藝術,不懂得關顧他人。他們表面也是很好的學生, 但在他們內在,唯有「完成目標」才是重要的。

這讓我想起聲稱讀書時期不斷「考第一」的林鄭月娥。她甚至說過因為習慣拿第一,所以曾因為「失手」考第四而傷心痛哭。無可否認,她在學時期學業的確非常出色。坊間曾形容林鄭月娥為「好打得」,筆者想這和她自己的好勝心很有關係。但到了大是大非時,她心中考慮的是她信仰的道理,還是仍然是追求下一個「第一」、下一個「目標達成」?

繼續閱讀

年號

早前,日本天皇明仁早前表示即將退位,將由皇太子德仁繼位。在德仁即位當日起,即2019年5月1日,使用新年號,以「令和」取代已使用31年的「平成」。到了改元,日本還足足放了十天假期好好慶祝一番。日本改元對日本人及喜愛日本文化的人來說,這當然是大事。

535px-Yoshihide_Suga_announcing_new_imperial_era_Reiwa_2_(cropped)

日本政府宣佈新天皇的年號:令和

一個年號代表了一個新時代。中國帝制的時候也會在每一個皇帝即位時更改年號。有時,大家對年號的記憶比起皇帝的名稱更加強,例如我們大家都記得康熙、雍正、乾隆,但我們很多人都不能隨口說出他們的本名。

對於基督徒來說,歷史中最大的事情當然就是基督降生成人、受難致死、復活成天。理所當然地,基督徒也自然地以耶穌基督的降世來計算時間。時間按耶穌基督來計算,祂出生之後的年份就是 Anno Domini ﹝主曆;直譯「上主之年」﹞,或 Anno salutis nostrae ﹝直譯「我們救恩之年」﹞。這就一如我們聖周六祝聖復活蠟燭的禱文一樣:

繼續閱讀

榮休教宗本篤十六世《論教會及性侵醜聞》 (2/3)

2019年4月10日 (星期三) 榮休教宗本篤十六世公布了一篇文章,內容論教會及在她內的性侵醜聞。筆者按文章本身的分法,分為3 部分刊登。重點[感想]

我們由上一篇文章已一起閱讀了第一部分。今天我們會閱讀第二部分。其間筆者也會有點個人感想寫進去,有興趣的話不妨看看。

讀者可以直接下載這個 PDF 檔案,內裡就是譯文全文,沒有筆者的感想部分


 

II. 教會起初的反應

(1) 一如我剛剛嘗試闡述的,在1960年代出現前所未見的激進主義中,基督信仰的道德觀念也在長時間醞釀及持續進行的過程中瓦解。教會在道德訓導方面的權威在瓦解,自然地影響教會各方面的範圍。單為回應方濟各所邀請各國主教團主席所聚集而進行的會議而言,我們現在集中討論司鐸生活以及修院生活的議題。有關在修院中培育司鐸職育的問題而言,的確出現了一個影響深遠的崩潰。

[在這裡,筆者想起了 G.K. Chesterton 說的一句話:「我們不想要一個宗教在我們正確的時候它也正確。我們想要一個宗教在我們錯的時候它是正確的。(We do not really want a religion that is right where we are right. What we want is a religion that is right where we are wrong.)」很多人同時希望教會能夠改變她在不同方面的道德訓導,但又要同時保存她教會的身份。這是不可能的,一如上一篇本篤已提過,教會的教理和教會的道德訓導是一體的,不能拆散。]

a-priest-walks-down-a-street-in-rome-1955-the-harrington-collection.jpg

繼續閱讀

做「基督徒」是甚麼意思?

近日聽到工作崗位的同事談到他們的生活,當中也有天主敎徒。在仔細想想信仰在他們生命的各種決擇的角色時,筆者不免反思:「當我說我是一個天主教基督徒時,這是甚麼意思?」或者再坦白點說:「何謂基督徒?」

SermonMount

山中聖訓

和很多外教人的想法不同,作基督徒不是跟隨一個「以聖經為根基的宗教」。聖經的確非常重要,但基督信仰不是「一部聖書的信仰」。聖經學者聖熱莫尼諾(或St. Jerome ,或譯葉理諾)說:「不認識聖經,就是不認識基督。」聖經的重要性在於,這部由聖神默感的聖書讓我們不斷加深認識耶穌基督。

筆者相信,當一個基督徒,就是和耶穌基督建立一個親密的關係。這種關係應該是直接讓我們接觸到耶穌,而不是單單地為了滿全規則地每周望彌撒、守齋、行善功、甚或推動某些意識形態或社會運動。我們和耶穌的關係,應該是個人化,也同時是有社交的幅度。我們和基督的關係應該是個人化,但不是個體化。(personal, but not individualistic)

繼續閱讀

婚禮的「繁文縟節」?

有朋友最近訂婚,便向認識的已婚朋友詢問有關婚禮事宜。

在香港,非教友只需走到婚姻註冊處簡單行禮、在見證人前宣讀誓詞便是一段合法婚姻。教友也只需按教區規定接受簡單培育,接受神父資詢,就能於教堂內、在見證人前舉行婚禮。甚至這個婚禮,甚至可以簡單到僅僅有兩名證人,在聖堂內簡單的房間中舉行,筆者就試過在這樣的情況下,當一個婚禮補禮的見證人。

IMG_5929

相信大部分的人在結婚當日都選擇盛裝出席

然而,大部分人都不會單按這基本要求來舉行婚禮,反而會隆重其事,穿上平日不會穿著的婚紗裙掛、邀請親友參與見證婚禮、大破慳囊宴請親朋。甚至在婚禮之前,按華人習俗,三書六禮(或部分)、拍攝婚紗照等等…… 問題是,如果婚禮的基本要求單單是作一個登記這樣簡單的話,我們為何大費周張地準備一天的婚禮?

繼續閱讀

「美麗」新世界 ——教會還接受「美」嗎?

筆者很多時都覺得,我們正活在一個憎恨「美」的時代。不單社會如是,教會文化也是如是。

我們追求簡陋的東西。我們寧可重新花錢花精神去買去造一些醜陋而不耐用的東西去取代那些漂亮且用了好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的東西。我們卑視別人的高品質的藝術,卻稱讚那些半桶水的藝術,甚至趕走那些真正的藝術家以容納那些低俗的藝術。

747px-the_calling_of_saint_matthew-caravaggo_1599-1600

The Calling of St. Matthew, by Caravaggio ——教會還能創造及接受真正的藝術嗎?

社會的文化及教會的人不斷地說:舊的東西沒有用,美沒有用。普通人看不明白。不少人甚至排斥美的東西,反而以不少的新創作去取代。「特別是美的東西。美是有吸引力的,而我們卻不願意讓人們受到古老的東西吸引。我們要他們喜歡新東西。」

然而,這不是天主教會的想法。《天主教教理》是這樣說的:

「真理本身是美的。 」(“Truth is beautiful in itself. “)《天主教教理》n.2500

真實的事物是美的,天主是真實本身,也是「美」的本身。我們透過真實的事物,透過「美」的事物,慢慢認識並走近天主。但是為甚麼我們的社會,甚至我們教會中的不少人,都抗拒美呢?把舊的美好事物拋棄,卻用一些新卻庸俗的事物代替。

這實這令我想起 赫胥黎 (Aldous Huxley) 所寫的《美麗新世界》(Brave New World)。

繼續閱讀

「這孩子將成為什麼人物啊?」

凡聽見的人都將這事存在心中,說:「這孩子將成為什麼人物啊?」因為上主的手與他同在。(路加福音 1:66 — 6月24日洗者若翰誕辰彌撒)

不久前是洗者若翰誕辰的瞻禮,當天彌撒的福音記載了洗者約翰出生後,他的父親加利亞沒有跟隨家族習慣,而替新生兒取了天使給予的名字——若翰後,竟然馬上由啞吧變回能講說話,他的親戚驚奇不已,互相討這這孩子的將來。

Murillo - InfantJesus_JohnBaptist

The Holy Children with a Shell, B.E. Murillo (~1670)

如果我們留意的話,其實會發現若翰的出身一點也不簡單。按路加福音的記載:「猶太王黑落德的時候,阿彼雅班中有一位司祭名叫匝加利亞,他的妻子是出於亞郎的後代,名叫依撒伯爾。二人在天主前是義人,都照上主的一切誡命和禮規行事,無可指摘。」(1:5-6)

若翰不單出於一個虔敬的以色列人家庭,他是肋末後裔、司祭家族的一名長子。單純按這血統,若翰一出生就註定是一名以色列的司祭。若翰的出生可說是「名門正統」,可想而知,當眾人討論若翰說「這孩子將成為什麼人物啊?」,是對他有著何等的期待。

然而,天主卻有別的計劃……

繼續閱讀

墮胎的再反思

就在這近期,聖若望保祿二世所說的「死亡文化」再一步踏進了愛爾蘭及阿根廷這兩個國家。愛爾蘭是傳統天主教國家,即是當年聖博德 (St. Patrick) 於五世紀所轉化的國度;而阿根廷則是當今教宗方濟各的家鄉。

有時聽到一些奇怪的說法,例如是「我不支持墮胎,但我也不能剝奪別人墮胎的自由。」、或是「教會應該減少說不准甚麼:不要說不准墮胎,但要多想想如何幫助未婚母親或提供領養」、甚至是「反對不義的法律只是即時感覺良好,但要改變世界成是基督徒的使命。」……

我們維護生命,不是因為我們守著古舊的法律,而是我們認為人的生命不能以任何事物取代。沒有人能夠為了自己「更方便地生活」而奪去另一個人的生命。筆者想花以下文章來讓大家有一個簡單易明的方法去反駁這些說法。


首先,我們得理解墮胎是一個殺人的行為,而殺害的是我們中最無力保護自己、最弱小的弟兄。教宗方濟各在2018年6月16日一個家庭協會的講話中,強調在天主的眼中,家庭是一男一女結合所組成,而教宗這樣談論墮胎:

Pope_Francis_meets_with_President_Park_Geun_hye_of_South_Korea_at_the_Vatican_on_Oct_17_2014_Credit_Daniel_Ibanez_CNA.jpg

我聽到現在很流行,或起碼很尋常,就是在懷孕的開始數個月,他們會去做檢查看看小孩是否健康或有問題,而 [若有問題的話] 首個選擇就是「拿掉它吧」

謀殺小孩……為了一個平靜的生活而除掉一個無辜的生命……我們和納粹主義一樣去維持種族的純潔,不過我們戴著白手套去做。

–教宗方濟各 2018年6月16日

教宗明確地指明,墮胎就是謀殺。所以讓我們慢慢看看以上所列出的謬誤。


1. 「我不支持墮胎,但我也不能剝奪別人墮胎的自由。」

與其用長篇大論解釋,我們不妨邀請前聖禮部部長方濟.阿林澤樞機 (Francis Cardinal Arinze) 作嘉賓作答:

阿林澤樞機說了以下比喻,評論支持「墮胎選擇權」的立法會議員:「我個人不支持走進國會而殺死你們全部人,但如果有人想這樣殺死你們,我要維護他的選擇權……但個人來說,我是不支持的。」

我們能夠說,我們維護生命,但讓別人有殺害他人生命的「自由」嗎?還是說,這根本就不是自由呢?

阿林澤樞機甚至說:你甚至只需要問一個初領聖體班的小孩子,如果一個國會議員,每一次都投票支持殺嬰的權利,他能夠領聖體嗎?小孩子馬上就能答到你。


2. 「教會應該減少說不准甚麼:不要說不准墮胎,但要多想想如何幫助未婚母親或提供領養」

這是一個奇怪的說法,說得好像教會,或其他維護生命的團體不能夠同時做兩件事情。

另一方面,我們要知道道德要求每一個人都不能墮胎,但道德卻不要求每一個人都領養小孩。因此法律在這兩方面的要求有著顯著的分別:法律是一個廣泛性的法規,只能規定所有人都做或不做某些事情,例如禁止任何人墮胎;但對於一些需要個人辨別的事情,例如結婚、養育小孩、領養,是法律不能強迫的。兩者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話說回來,其實不久前,香港的主教座堂、母親的抉擇及教區婚委會也有一起舉辦認識寄養及領養家庭的講座及分享。我們能否做更多,當然是可以的。但是否未有領養就不能禁止墮胎?我想禁止殺人的法例有必要優先處理。


3. 「反對不義的法律只是即時感覺良好,但要改變世界成是基督徒的使命。」

我不知道有誰會覺得「反對不義的法律只是即時的感覺良好」。有誰會為了「即時的感覺良好」而去反對「墮胎合法化」、或反對壓制言論自由的惡法等等。反對「墮胎合法化」,尤其在這死亡文化盛行的世界,是得不到讚賞的。有誰會因「即時的感覺良好」而去做這事?

我們如果能夠阻止惡法的制定,這種合符倫理所得的喜樂,是應該值得擁有的。這不是「即時的感覺良好」,而是像聖多瑪斯所說,這種喜樂是因為善在我們中間結出果實。這樣的話,這正正是我們所追求的喜樂。


耶穌說:「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我是多麼切望它已經燃燒起來!我有一種應受的洗禮,我是如何焦急,直到它得以完成!」(路加福音 12:49-50) 我們要知道,世界必然有勢力反抗基督的法律。不要讓那些謬論阻礙我們推廣天主的法律。讓我們在社會中為最弱小的,未出生的嬰孩發一點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