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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憲章》:禮儀是基督奧體的公開敬禮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已完結了差不多50年,筆者相信整個大公會議後最影響平信徒的其中一樣就是禮儀改革。現在很多平信徒及在禮儀中有職務的人都常常說著「梵二」「梵二」。有時大家都好像迷失了禮儀的本質。所以久不久來重溫一下禮儀的本質也是有幫助的。

若望廿三世主祭 Papal High Mass。﹝時間不詳﹞

若望廿三世於聖伯多祿大殿主祭台主祭 Papal High Mass。﹝時間不詳﹞

梵二的第一份文獻就是 《Sacrosanctum Concilium 禮儀憲章》。它是如何說禮儀的呢?

因此,禮儀實應視為耶穌基督司祭職務的施行,藉其外形所指,一方面按照每人的本有方式而實現聖化,一方面由耶穌基督的奧體,包括元首及其肢體,實行完整的公開敬禮。
所以,一切禮儀行為,因為是基督司祭,及其身體——教會的工程,就是最卓越的神聖行為,教會的任何其他行為,都不能以同等名義,和禮儀的效用相比。 (SC n.7)

這實在呼應著傳統上禮儀被叫為 Opus Dei,天主的工作。現代教友很容易忘記了這一點。我們記掛著誰領經、讀經要怎樣讀、唱甚麼歌、輔祭要做甚麼,然後我們開始發現準備禮儀的人大家都忘記了禮儀的真正是由天主來做。

我們以為禮儀是人做給天主的事,或更差的,我們要藉禮儀「教」參加者一點東西,所以我們要「設計」一禮儀。例如我們要給彌撒一個「主題」,然後我們要選一些配合這個主題的讀經、歌曲,我們再想想如何令不同年齡的人都能明白這個主題……

然而,《禮儀憲章》提醒我們,禮儀是耶穌基督奧體的公開敬禮,包括其元首及肢體。如果說包括元首,我們知道基督才是禮儀的主角,我們不應搶去基督在禮儀中的中心位置;如果話包括肢體,即代表每一個禮儀都屬於普世教會,不是單單我們眼前見到的堂區或信仰團體,而是包括在全球各地的團體、煉獄中的教會、以及天堂上的教會。我們的目光應該放遠一點,不應用「主題」來局限這個禮儀的意義。尤其是每一次禮儀都是公開敬禮,不是每個小團體自己的事,而是普世教會的事,是這個小團體作為普世教會的一份子向天主的公開贊頌。

所以一台教宗在聖若望拉特朗大殿的大禮彌撒,和一個退休了的傳教神父在安老院自己一個人開的彌撒,都是一樣是整個教會的行動。禮儀奧妙的地方就是,即使一個神父一個人開彌撒,他都不代表他自己一個人。這正好提醒我們不要以為一個團體自己做的禮儀可以「有些改變以配合小團體」,禮儀就是禮儀,它本質是公開的活動,也是全教會的活動。有時教友目光未放得夠遠,只考慮當前這個小團體,或這個堂區;但禮儀正好提升我們的目光,我們應是基督肢體,整個普世教會的一份子。當「梵二精神」好像在告訴我們可以隨喜好變化禮儀,將基督由天上拉到落地;「梵二教導」其實清晰地告訴我們,禮儀超越個人的喜好,而將每個人提升,在地參與整個基督在天上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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